阿坝州妇计中心天府通办APP医疗服务模块数据交互接口开发采购项目公告

阿坝州妇计中心天府通办APP医疗服务模块数据交互接口开发采购项目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我中心拟将召开“2022年阿坝州妇计中心天府通办APP医疗服务模块数据交互接口开发采购项目”院内采购招标。招标由中心采购组组织,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标时间:2022年12月14日(星期)上午09:00。

二、招标地点:阿坝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老院区六楼。

三、采购项目:

所有应用需对接相关企业提供API接口,若应用涉及收费界面,可提供H5界面代码,若无法提供H5界面代码同样需提供API接口。

四、采购方式说明:

(一)本次采购拟采用询价方式,询价小组成员由中心采购组成员及相关科室人员组成。根据供应商制作的《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最终报价函以及谈判情况予以评标,推荐成交供应商。如采购结束后有特殊情况需再度议价,届时将另行通知相关事宜。

(二)本次采购,我院可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结果进行对比,如有异常情况,可以暂不采购,无义务向供应商解释具体原因。

五、参标供应商的要求(其中(二).1-6为资格证明文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参标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2.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的授权文件;

5.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3

6.须提供近三年内,所投项目在川内、州内同类项目一览表;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9.参标供应商应承诺能够按照购销合同规定的质量、价格、有效期及时供货。如成交后不能满足采购方需求,直接影响中心工作,且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及负面影响的,将停止供货,并按照相关法律及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0.参标供应商应承诺,对采购方认为必要的实地考察进行相应的协助。

11.潜在供应商采购文件书中需按采购公告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三)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四)拟参标供应商需于2022年12月13日17:00前向总务后勤科提供“(二).1-6”资格证明文件(须加盖参会供应商鲜章)进行资格前审(可邮寄,地址:四川省马尔康市马尔康镇阿底村日瓦坝新区阿坝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80*****233)。

六、报价要求:

(一)以人民币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3万元,超过此最高限价的响应无效。

(二)报价原则:原则上所有投标项目报价不得高于四川省内其他地市中标价格近两年的历史采购最低价(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

七、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八、会议安排:

(一)2022年12月14日09:00,潜在供应商必须携带“品目及报价表”(一式壹份)、《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密封盖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公告要求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采购公告规定和未报送“品目及报价表”的恕不接受。

(二)招标前,中心采购组成立竞争性磋商询价小组,宣布询价步骤,强调谈判工作纪律,介绍总体目标、工作安排、分工、谈判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和标准。

(三)中心采购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评审专家审核参会供应商的资格,并填写《中心内自行采购资格审查表》。

(四)中心采购组办公室通报资格审查情况,宣布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五)谈判小组成员根据供应商报价、投标响应、业绩、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比。

(六)现场统分。

(七)根据询价小组成员打分情况,填写《采购得分汇总表》,各成员签字确认。

(八)中心采购组办公室汇总填写《采购评审报告》,逐级上报。

(九)采购结果电话通知或在医院网站公示告知参会供应商。

九、其它说明:

(一)《投标文件》(一式叁份)的编制、装订:根据要求及自身实际用A4纸编制,严格按照附件要求进行封胶装订。提供的所有资料须加盖鲜章,并按要求密封,若有分包招采,需分包密封。

(二)中心采购组采购事宜联系人:王老师180*****322

(三)各参招供应商如对此项目有质疑、投诉,请于2022年12月13日17:00点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司鲜章)向中心采购监督组提出,超期不予受理。中心采购监督组联系人:付老师133*****899

(四)采购结果将在采购人网站公示或电话通知。采购结果公示期为1天,公示期内,如参会供应商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请于采购结果公示期满当日17:00点前以书面形式向中心采购监督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采购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采购人会向中标人发通知,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签署合同。

附件:

1. 采购项目需求

2. 采购文件书装订顺序

3.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附件:天府通办APP医疗服务模块数据交互接口开发(1).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服务 APP 开发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