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信用卡电话营销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信用卡电话营销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信用卡电话 营销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2022-12-08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信用卡电话

  营销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的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信用卡电话营销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情况说明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信用卡电话营销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信用卡电话营销业务外包服务

  服务期限:2年

  服务要求:满足服务内容及招标人要求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标段划分:单一标段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单一来源原因:本项目于2022年10月31日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在招标报名期间,仅有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银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参与投标,本项目又于2022年11月8日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了二次招标公告,在招标报名期间,有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贸航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银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和北京苏扬科技有限公司四家单位报名参与投标,但在二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仅有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银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两家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版)》中第四条第六款的相关规定,我单位向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银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发送了磋商邀请函,但深圳市银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发送了对本项目的放弃投标函,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中第四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决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拟定唯一投标人名称: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五、公示期及发布媒介

  5.1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日历日。

  5.2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六、异议的受理方式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日内有效,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七、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侯东晗、路登高、宋丹丹

  联系电话:0371-********

  邮 箱:CHL412@163.com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联 系 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371-********

,河南

标签: 营销业务 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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