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2015年度奉贤区黄浦江堤防设施管理养护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具有上海市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河道维修养护作业条件(二类或以上)证书;2、同时具有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5年度奉贤区黄浦江堤防设施管理养护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8-********-****(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MRJ2015-011)
3、预算编号:18-15-9515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1、项目预算:59.15万元2、项目内容:黄浦江堤防设施陆上巡查,包括奉贤区2015年度全线21.568公里的堤防设施陆上巡查。(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6、交付地点:奉贤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06-0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06-23,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06-25 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06-25 09: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望园南路1529弄1-3号C幢3楼采购中心C322室
2、开标地点:望园南路1529弄1-3号C幢3楼采购中心C322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如有条件,供应商可自备无线网络)
七、其他事项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政府采购中心询问或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