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智慧法院4.0应用辅助项目招标公告
厦门智慧法院4.0应用辅助项目招标公告
厦门智慧法院4.0应用辅助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HC[GK]*******、厦门智慧法院4.0应用辅助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厦门智慧法院4.0应用辅助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2-29 09:45(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GK]*******
项目名称:厦门智慧法院4.0应用辅助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1(项) | 否 | 以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打造厦门智慧法院4.0应用辅助平台,全业务、全流程、伴随式智能应用全方位融入法院应用系统,推动完善智慧服务、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管理的人民法院信息化4.0 版建成,实现立审执业务无缝衔接,全面提升应用效能,用信息技术手段为法官减负、提质、增效,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3、“智慧执行”办案系统(二期); |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2-1 | C********-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1(项) | 否 | 以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打造厦门智慧法院4.0应用辅助平台,全业务、全流程、伴随式智能应用全方位融入法院应用系统,推动完善智慧服务、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管理的人民法院信息化4.0 版建成,实现立审执业务无缝衔接,全面提升应用效能,用信息技术手段为法官减负、提质、增效,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1、厦门法院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平台 |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3-1 | C********-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1(项) | 否 | 以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打造厦门智慧法院4.0应用辅助平台,全业务、全流程、伴随式智能应用全方位融入法院应用系统,推动完善智慧服务、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管理的人民法院信息化4.0 版建成,实现立审执业务无缝衔接,全面提升应用效能,用信息技术手段为法官减负、提质、增效,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4、厦门中级人民法院理工院区、自贸区智慧安保系统。 |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4-1 | C********-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1(项) | 否 | 以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打造厦门智慧法院4.0应用辅助平台,全业务、全流程、伴随式智能应用全方位融入法院应用系统,推动完善智慧服务、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管理的人民法院信息化4.0 版建成,实现立审执业务无缝衔接,全面提升应用效能,用信息技术手段为法官减负、提质、增效,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2、厦门法院法官绩效考评系统; |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描述: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包2
(1)明细: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描述: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包3
(1)明细: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描述: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包4
(1)明细: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描述: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按照最新节能产品政策执行。(2)环境标志产品,按照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执行。(3)信息安全产品。(4)小型、微型企业。(5)监狱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12-08 22:03至2022-12-23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12-29 09:45(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具体收标窗口详见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大厅信息屏显示内容华沧收标窗口。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5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沧虹路95号第八层B区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颖、刘瑞凤
电 话:0592-*******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2-12-08
标签: 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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