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康复综合楼项目(设计)-项目公告

高阳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康复综合楼项目(设计)-项目公告

高阳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康复综合楼项目(设计)-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康复综合楼项目(设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第三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高阳县第三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高阳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康复综合楼项目(设计);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现有保定市高阳县第三人民医院南侧,紧邻高清路、邢家南镇政府南侧;3.建设内容及规模:高阳县第三人民医院总占地面积*****㎡,本项目主要建设综合楼和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为8310㎡。综合楼占地面积约1450㎡,按二级专科医院标准建设,建筑面积7550㎡,建筑层数为地上五层,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其中一层建筑面积为1450㎡、层高4.8m,为检查、诊疗区;2层建筑面积为1450㎡、层高为4.0m,为诊疗、康复区;3-5层每层建筑面积为1450㎡、层高为4.0m,为病房区;机房层为300㎡、层高4.2m。配套用房建筑面积760㎡,混凝土框架结构,主要包括锅炉房、变配电室、维修间、消防水池等。项目建成后,病床数为160床。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设计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最终的成果文件;5.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满足招标人需求
2.2招标范围:包括编制建筑概念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相关配合服务;精装、电力、景观、医疗气体、智能化、泛光照明、换热系统、中央空调等各专项设计内容的配合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经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01月0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资格(投标时须提供2022年0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凭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09 09:00至2022-12-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2-29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高阳县第三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泽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高阳县地址:保定市向阳北大街2628号广联云中心1号楼2307室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李海东

联系人:王硕
电话:

177*****261

电话:031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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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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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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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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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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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精神科康复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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