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机场供油工程(场外工程)津京第二输油管道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新机场供油工程(场外工程)津京第二输油管道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京新机场项目供油工程(场外工程)津京第二输油管道项目 已由 国务院、中央军委 以 国函【2012】2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35%为自有资金,65%为贷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第一项目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 进行公告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津京第二输油管道:
从天津南疆码头基地油库至北京新机场油库敷设津京第二输油管道,全长190公里。天津南疆码头基地油库首站至武清中间站管道长110公里,管径DN600。武清中间站至北京新机场油库末站管道长80公里,管径DN500。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生态影响评价、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地表水、地下水位监测评估、环境相容性分析、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环境风险评价、公众参与),包括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的编制、申报及评审,并最终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本次招标要求:
(1)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甲级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环境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具备相应的资金及配套的设施及相关专业人员。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 2015 年 6 月 2 日至 2015 年 6 月 6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五纬路中国航油综合办公楼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业绩证明等资料的原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4.2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1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25 日9时 00 分,地点为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五纬路中国航油综合办公楼六层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第一项目部
地 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邮 编: 100621
联 系 人: 张晨旭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航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首都机场五纬路中国航油综合办公楼六层
邮 编:100621
联 系 人:邱权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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