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阿蓬江镇大坪村、分水村、高碛社区2023年度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市级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黔江区阿蓬江镇大坪村、分水村、高碛社区2023年度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市级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黔江区阿蓬江镇大坪村、分水村、高碛社区2023年度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市级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江发改委函[2022]4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黔江区润民农村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重庆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美丽家园市级示范项目资金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黔江区润民农村水利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位于阿蓬江镇大坪村、分水村和高碛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一)基础设施部分:砼路面修复2911.5m3,加铺沥青面层*****.17㎡;增设错车道29处1102㎡;新建钢筋混凝土板函1座,山体步道整修,宽1.2m长1700m,宽1.5m长3400m,增设仿木护栏3400m;田坎整修长730m,宽1.0m;石牛塘整修,设置环湖步道370m,亲水栈道526㎡,垂钓平台66㎡,文化简介牌1块;居民聚居点步道改造,面积1500㎡;增设生态停车场3处,面积1435㎡;新建污水管网3333m,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之套,单台处理规模50m3/d。
(二)公共服务设施部分:草圭堂旁控制广场改文化广场,面积1127㎡;大坪既有广场改造为村活动广场,面积1343㎡;草圭堂旁既有公厕外立面翻新、内部设施替换修复;油菜花基地新建公厕1座。
(三)人居环境部分:草圭堂视野范围外立面改造14栋,大坪村办公室外立面改造1栋,加油站片区外立面修复20栋;庭院改造530户;安装太阳能路灯200盏;沟渠过道板桥增设文化廊桥构筑物1处;增设休憩亭3处;增设休憩平台2座;增设文化长廊1处,长度70m;增设垃圾分类集中收纳站6处。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60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主要包括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部设计以及工程施工现场设计代表服务及后期服务(含所有设计变更),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根据初步设计的工作内容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施工阶段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后期完工阶段、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内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3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满足上述3.1条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2 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单位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3 投标人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同时明确各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
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黔江区润民农村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五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张莉 | 联系人: | 敖沐宇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9*****727 | 联系电话: | 139*****727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标签: 级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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