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邮政管理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保山市邮政管理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公告日期: | 2015-06-03 09:21:31 | |||||
项目名称: | 保山市邮政管理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0 | |||||
项目预算: | 6500.0元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保山市邮政管理局 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保山市邮政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15-06-03 09:21:31 | |||
联系人: | 张 | 截止日期: | 2015-07-31 09:21:31 | |||
联系电话: | ******* | 送货地点: |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南段东侧 | |||
联系邮件: | ********2@qq.com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10 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1)为保证质量,参加供应商需具备政府供应商资质(2).提供商亿斯通电子针对此项目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并上传)(3)要求参数为基本参数供应商投标时不得偏离,否则视为无效(4)中标后3日提供设备并上门安装培训。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没有附件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执法记录仪 | 商亿斯通电子 DSJ-T3-11 | 台 | 1 | 原厂 2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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