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国道以东、容港路以东工业园升级改造项目(微拆除+活化提升统租项目)招租公告
105国道以东、容港路以东工业园升级改造项目(微拆除+活化提升统租项目)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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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占里股份合作经济社(下称“出租人”)的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于2022年12月19日下午15:00在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下称“交易中心”) 对位于105国道以东、容港路以东工业园升级改造项目(微拆除+活化提升统租项目)(下称“租赁物”)的承租权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租赁物竞投基本情况
(一)租赁物相关情况:
1、租赁物位于105国道以东、容港路以东工业园升级改造项目(微拆除+活化提升统租项目),部分有证或批文,项目范围面积共*****.74平方米(折合约60.80亩),总建筑面积*****.49平方米(具体面积按实测为准)。
2、本项目标的物权属人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占里股份合作经济社、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振南股份合作经济社、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乐安股份合作经济社、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乐善股份合作经济社、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容山股份合作经济社、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新住地股份合作经济社、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安边股份合作经济社、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容山经济联合社等8个股份社(经联社)。本项目由8个股份社(经联社)作为联合出租主体,并由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占里股份合作经济社作为联合出租主体代表。
2、租赁物用作厂房用途,未经出租人同意不能擅自改建、转租或分租。
3、在租赁期内,竞得人对承租用地的建设利用和经营管理等各项行为,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出租的起止期限:20年(不含建设期),具体日期按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本项目不设免租期。
(三)竞投底价:竞投底价:本项目以8个股份社(经联社)的总竞投底价进行竞投,总竞投底价为人民币6,880,977.04元/年。总竞投底价组成以及增幅占比如下:
序号 | 股份社 (经联社)名称 | 占地面积(㎡) | 测量建筑面积 (㎡) | 竞投底价(元/年) | 每次增幅(元/年) | 增幅占比 |
1 | 振南股份社 | 6897.82 | 5618.58 | 876,498.48 | 6742.30 | 14.19% |
2 | 乐安股份社 | 3926.99 | 4424.37 | 847,359.72 | 5309.24 | 11.17% |
3 | 乐善股份社 | 6879.52 | *****.73 | 1,714,564.00 | *****.08 | 26.20% |
4 | 占里股份社 | 5506.52 | 4316.98 | 673,448.88 | 5180.38 | 10.90% |
5 | 容山股份社 | 2472.10 | 2361.31 | 679,932.00 | 2833.57 | 5.96% |
6 | 新住地股份社 | 6151.26 | 5147.91 | 882,960.00 | 6177.49 | 13.00% |
7 | 安边股份社 | 6071.23 | 4963.30 | 774,274.80 | 5955.96 | 12.53% |
8 | 容山经联社 | 2628.30 | 2393.31 | 431,939.16 | 2871.97 | 6.05% |
合计 | *****.74 | *****.49 | 6,880,977.04 | *****.99 | 100.00% |
(四)租金递增情况:每36个月在上一期租金的基础上递增8%。
(五)租金(或补贴)收取方式:每月10号前一次性付清当月租金(或补贴)。
(六)竞投保证金:陆佰万元整(¥6,000,000.00元)。
(七)租赁物的使用范围:按合同要求。
(八)交易条件:
1.竞得人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配合联合出租主体完成与现承租人的解约行为。自租赁物整体移交之日起1年为本项目的建设期,竞得人须在建设期内完成租赁物的修缮提升,建设期内,竞得人须按建筑面积以6元/平方米/月补贴给联合出租主体。若因城市规划改造等原因导致建设期施工期须延长的,竞得人应即时向联合出租主体书面确认,联合出租主体可顺延投入期限。
备注:本项目租赁合同由各联合出租主体分别与竞得人签订,各股份社(经联社)的建设期月补贴=各股份社(经联社)的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月。
2.在租赁期内,竞得人对承租用地的修缮提升利用和经营管理等各项行为,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竞得人须按照标的物地块的用地、规划等指标要求进行修缮提升,租赁物修缮后使用范围必须符合工商部门允许的经营类别范围经营产业,不得引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以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中的禁止外商投资领域的产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竞得人有权将标的物部分转租给第三方,若竞得人把标的物转租给第三方的,竞得人保证转租后的次竞得人需承担《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竞得人的合同义务,竞得人转租的具体要求按三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的约定执行。承租期间的一切经济往来、国家税收、水电设施及各项费用、债务、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标的物的日常维修保养费、工人工资、工伤、劳保、福利、财产损失、人身损害)、标的物使用期间产生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有关事故等责任,以及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均由竞得人承担。在租赁期内,竞得人在标的物内所进行的各项经营管理行为,均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标的物的移交:联合出租主体按标的物现状交付。联合出租主体根据实际情况向竞得人移交标的物,联合出租主体向竞得人移交标的物时,竞得人应配合联合出租主体并按联合出租主体的要求签订书面的《移交确认书》。若竞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标的物、拒绝签订《移交确认书》的,每逾期一日,联合出租主体有权要求竞得人按日租金标准的三倍支付违约金。租赁期届满或《租赁合同》终止之日起5日内,竞得人与联合出租主体双方应对标的物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气使用等情况进行交验,竞得人应按约定和《移交确认书》返还标的物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房门钥匙等,并结清应当承担的费用。
5.投资强度要求
①竞得人须自签订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联合出租主体出具初步投资改造方案,30日内提交本项目投资改造的详细方案,并需经联合出租主体备案后方可实施。否则联合出租主体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竞得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竞得人须在上述标的物总体投入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以联合出租主体和竞得人双方认可核定的相关凭证为准(以提供相关合同和支付凭证或发票),否则视为竞得人违约。
若经核定竞得人投入资金少于3000万元的,竞得人需在相关凭证核定之日起4个月内足额完成投资投入,自物业移交之日起40个月再进行第二次核定,若核定竞得人投入改造资金仍少于3000万元的,则按照3000万元与最新核定实际总投资的差额向联合出租主体按建筑面积比例支付违约金。
③竞得人承担标的物及地块监管职责,在承租经营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负责全部投资。
④租赁期满或解除,项目所有固定设施包括增建、改建、修缮、装修、设施设备(可移动设备除外)无偿归联合出租主体所有。
6.租金的收取方式:竞得人应于租赁期内的每月十号前缴付当月租金给联合出租主体。支付方式为银行代扣,拖欠租金不得用履约保证金抵扣。租赁期最后一个月不足整月,竞得人按自然日天数核算比例计算方式支付租金。
备注:本项目租赁合同由各联合出租主体分别与竞得人签订,各股份社(经联社)的年租金=各股份社(经联社)的竞投底价+竞投增幅总价×各股份社(经联社)的增幅占比。
7.租金递增方式:每36个月在上一期租金的基础上递增8%,如此类推,至租赁合同期满。
8.履约保证金:①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竞得人须向联合出租主体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两个月租金,根据当期月租金为基数缴存),以联合出租主体开具的收据为准。②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租赁期满若竞得人依约履行合同,把不少于原出租建筑物面积80%的现状建筑物移交联合出租主体,且竞得人在《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无任何违法违约行为的,联合出租主体将在30天内把履约保证金原数返还给竞得人(实际数额以联合出租主体开具的收据为准,履约保证金退还不计利息)。③联合出租主体依法依约在竞得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抵扣违约金、损失赔偿或者没收履约保证金等的,竞得人应在联合出租主体抵扣、没收履约保证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履约保证金金额足额补足,否则,视为竞得人违约,联合出租主体有权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投资承诺保证金:①租赁合同签订后,联合招租主体所有租赁物确认移交之日起7日内,竞得人须向联合出租主体代表一次性支付投资承诺保证金,投资承诺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6,000,000.00元(大写陆佰万元整),以联合出租主体代表开具的收据为准;否则,视为竞得人违约,联合出租主体有权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②投资承诺保证金退还时间:原则上投资承诺保证金在竞得人完成3000万元投资额(以提供相关合同和支付凭证或发票为准)后原额无息退还;经各联合出租主体书面同意,联合出租主体代表可根据竞得人提交的投资强度资料按投资进度比例退还投资承诺保证金。若竞得人拖欠工程款或因竞得人的行为造成招标人或其他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联合出租主体代表有权直接在投资承诺保证金中抵扣欠款和损失。
9.竞得人负担的税、费:(1)办理标的物的水、电开通(含开表)及安装所产生的手续、费用;(2)除联合出租主体应付的税、费、标的物买卖税费外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本身及竞得人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维修费等)。
10.①竞得人须按相关部门审批的经营范围内建设经营标的物。②竞得人经营的项目若需行政许可的,必须按规定自行办理行政许可证,合法经营。竞得人所投入的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所有的项目涉及经营期限的,不能超出《租赁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否则一切后果与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不得经营或存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违法物品。竞得人违反前述事项的一切后果与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与联合出租主体无关,若因此造成联合出租主体损失的,竞得人应赔偿联合出租主体的全部损失。
11.①租赁期内,联合出租主体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竞得人收取租金。②租赁期内,联合出租主体有权随时对竞得人承租标的物的使用状况、范围、功能、安全性进行检查,并责令竞得人进行维护整改。若竞得人不按联合出租主体的要求进行维护整改的,联合出租主体可自行维护整改或聘请第三方维护整改,所产生的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联合出租主体有权在竞得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所产生的费用,竞得人应在联合出租主体扣除或联合出租主体发出通知之日起5日内按履约保证金金额足额补足,否则,视为竞得人违约,联合出租主体有权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联合出租主体有权对竞得人经营的合法性及是否按合同规定合理使用标的物等情况监督检查。③联合出租主体应尊重竞得人的合法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检查为名干涉竞得人的合法正常经营活动。
12.竞得人保证其在标的物内的一切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或犯罪被有关部门追究或被债权人追究的,一切责任由竞得人承担,与联合出租主体无关,若因此造成联合出租主体损失的,竞得人应赔偿联合出租主体的全部损失。
13.竞得人承租标的物时,有关经营所需办理的资质、许可手续及费用由竞得人负责。竞得人在承租经营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负责全部投资。竞得人经营的项目若需行政许可的,必须按规定自行办理行政许可证,合法经营,联合出租主体有权向竞得人查看上述相关文件的原件和索取复印件。竞得人所投入的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所有的项目涉及经营期限的,不能超出《租赁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否则一切后果与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不得经营或存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违法物品。竞得人违反前述事项的一切后果与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与联合出租主体无关。
14.竞得人对标的物进行经营、使用及改造时所需办理的一切行政审批手续均须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在取得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后方可实施,且办理前述手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标的物出租后,竞得人应使用标的物所需办理的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证照、消防、工商登记、土地测量相关)及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和承担。
15.若竞得人需要进行电器安装,须聘请电力主管部门认可的施工队进行安装施工,费用由竞得人负担。竞得人违法或违约施工安装,联合出租主体有权要求竞得人修复至原状。如属竞得人人为破坏或使用不当,而损坏标的物的电力设备,由竞得人负责一切赔偿。
16.竞得人负责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标的物办理相关的报批手续与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环评、节能、工商等审批手续和费用。竞得人须做好标的物的治安、消防、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按有关规定配备合格的消防设备和排污设备等设施竞得人需无条件接受联合出租主体在安全生产、防火、环保方面的管理、检查和监督,保证联合出租主体标的物完好。在租赁期内,标的物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竞得人承担,标的物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均由竞得人承担。若竞得人为公司企业,竞得人及竞得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防火直接责任人,直接承担竞得人的安全生产、防火等责任。
17.竞得人保证使用标的物时不影响相邻第三方的工作生活,若造成相邻第三方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赔偿责任,若因此导致联合出租主体损失的,竞得人应赔偿联合出租主体的全部损失。
18.租赁期内,因竞得人投资、建设、经营和使用标的物所产生的债权、债务、治安、安全等责任以及涉及标的物所产生的一切人身损害、财产损失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责任,若因此导致联合出租主体损失的,竞得人应赔偿联合出租主体的全部损失。在使用标的物的过程中,因竞得人及其雇员、代理人、合伙人或任何相关人士之行为或疏忽,而造成任何第三方损失的,竞得人需承担全部责任。
19.竞得人应为标的物每年购买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公众责任险、财产一切险),保障标的物范围内的人员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联合出租主体有权向竞得人查看上述相关文件的原件和索取复印件。在合同履行期间,标的物内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损害等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
20.竞得人不得在标的物内存放危险物品,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1.竞得人同意,联合出租主体在不影响竞得人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可随时对标的物进行安全检查,荷载检查等保持标的物良好状况的活动。
22.竞得人承担标的物的水、电开通(含开表)及安装的费用,以及承担租赁期间的水电费。因公共设施建设,如水、电、气管、线路等施工造成竞得人损失时,由竞得人自行与建设单位协商赔偿,与联合出租主体无关。竞得人负责标的物的水电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水表、电表、水管、电线)的费用及日常维护。
23.竞得人应履行所签订《容桂街道公有物业消防、生产安全及环保管理责任书》的约定。竞得人保证使用标的物时不影响周边市民的工作生活。涉及标的物存在环境污染(包括但不限于噪音、气体、污水、光污染)或消防、安全生产等问题由竞得人负责,与联合出租主体无关,若因此导致联合出租主体损失的,竞得人应赔偿联合出租主体的全部损失。竞得人被有关单位或个人投诉标的物环境污染(包括但不限于噪音、气体、污水、光污染)或消防、安全生产等问题的,竞得人应立即整改并解决投诉纠纷,不得对联合出租主体造成任何影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4.因竞得人自身或第三方原因对标的物造成的损害由竞得人承担赔偿责任。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涉及标的物所产生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害由竞得人承担赔偿责任。
25.竞得人必须按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工,不得拖欠工人工资,拖欠工人工资累计达1个月的,联合出租主体有权要求竞得人尽快补发,超过2个月的仍不改正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竞得人拖欠工程款或因竞得人的行为造成联合出租主体或其他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联合出租主体有权直接在投资承诺保证金中抵扣欠款和损失。
26.①租赁期限内,竞得人有权将标的物部分转租给第三方,但未经联合出租主体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将标的物整体转租给第三方,否则视为竞得人违约。联合出租主体有权要求竞得人把竞得人转租后的竞得人的主体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身份证)的复印件提交给联合出租主体备案。转租的期限及条件不得超出《租赁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用途、商户条件),否则视作竞得人违约处理,且由此引起的各方面责任和后果由竞得人承担。②竞得人把标的物转租给第三方的,竞得人收取第三方的月保证金(或其他关于履约的保证金,包括但不限于押金、按金)总金额不得等于或大于三个月的租金金额,且租赁期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否则作竞得人违约处理,由此引起的各方面责任和后果均由竞得人承担。③若竞得人把标的物转租给第三方的,竞得人保证转租后的竞得人需承担《租赁合同》竞得人的合同义务。竞得人不得一次性收取转租后的竞得人一个月以上的租金。转租后的承租方违反《租赁合同》竞得人的义务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应承担《租赁合同》约定的竞得人违约责任。④标的物实际使用方违反《租赁合同》涉及竞得人的约定事项,视为竞得人违约,联合出租主体有权追究竞得人和实际使用方的违约责任。⑤《租赁合同》解除的,竞得人应于《租赁合同》解除之日清退转租后的承租方并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向联合出租主体退还标的物。若竞得人未依约清退转租后的承租方的,从而导致《租赁合同》解除后,转租后的承租方仍继续占用标的物的,视为竞得人占用标的物,竞得人应按《租赁合同》租金标准的三倍向联合出租主体支付占有使用费。
27.竞得人须负责配备足够的管理团队,负责整个租赁范围内的管理事务,维护整个租赁范围日常的有效运作。
28.项目修缮提升过程中竞得人自行选择设计、施工等单位,但所有竞得人选择的设计、施工等单位均需要满足国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9.竞得人须按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承租的标的物,不得超载使用。若竞得人需要对标的物进行建设的,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主管部门的要求必须办理相关手续的(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审批手续),竞得人必须按要求向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且相关费用以及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手续由竞得人负责与承担,若竞得人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竞得人承担。若竞得人对标的物进行建设期间对第三方产生影响的,由竞得人承担责任。租赁期届满,竞得人应当按建设后的标的物现状归还联合出租主体。联合出租主体有权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
30.竞得人在租赁期内不得将标的物擅自进行贷款、借款抵押。不得以租赁标的物为第三人的债务做抵押担保,不得以标的物抵偿任何债务。否则联合出租主体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并由竞得人赔偿由此给联合出租主体造成的一切损失。
31.竞得人的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得利用承租的标的物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由此在租赁期间内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
32.如本交易项下的土地、物业抵押融资时,经联合出租主体书面同意后,竞得人应无条件同意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名、盖章、出具相关证明等)。联合出租主体不对该标的物产权抵押提供任何担保。
33.竞得人在使用标的物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债务、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标的物的日常维修保养费、工人工资、工伤、劳保、福利、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由竞得人承担;标的物使用期间产生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有关事故等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34.若竞得人在标的物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的,如:室外悬挂、安装招牌、摆放横幅、广告等,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竞得人在标的物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依法依规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竞得人须自行到相关行政管理单位申请办理有关手续,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进行广告宣传。若竞得人未经相关行政管理单位审批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广告宣传的,联合出租主体有权拆除该广告宣传物品,因此所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因竞得人的上述行为造成联合出租主体或其他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35.竞得人使用标的物时需符合地方政府对环境卫生的要求。
36.租赁范围内的电力设施包括独立变压器的建设安装等工作及费用由竞得人负责与承担。
37.租赁期限内,按照谁违约谁负责原则,若因联合出租主体共同违约导致提前解约的,联合出租主体须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另需要联合出租主体共同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若共同主体其中一方违约导致提前解约,主动违约方则负责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按双方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物业评估价值的2倍进行赔偿。
若因拆迁、征用、城市改造等政府原因,导致本项目无法继续履行的,解除合作协议。除一切土地补偿款归联合出租主体外,上盖建筑物等设施分两类补偿:
①租赁期1至5年内,相关部门所赔偿建筑物的总金额扣减招租主体建筑物按建筑面积250元/平方米计算净值后,再按年限平均分摊,竞得人当时已租赁(使用)年限分摊给联合出租主体;余下未租赁(使用)年限所分摊的金额归竞得人所有。
②租赁期第6年开始,相关部门所赔偿建筑物的总金额按年限平均分摊,竞得人当时已租赁(使用)年限分摊给联合出租主体;余下未租赁(使用)年限所分摊的金额归竞得人所有。(说明:如合同租赁期为20年,竞得人已租用12年,则12年分摊金额归联合出租主体所有,余下8年归竞得人所有)。
38.本标的的交易代理服务费为*****.00元,由竞得人承担支付,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前向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交易代理服务费,否则,每逾期一日,竞得人应按交易服务费总额的1%向代理机构支付违约金。交易服务费收款账号信息为:账户名称: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东苑支行;账号:013*****001767。
二、竞投人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凡是拖欠出租人(联合主体成员)租金的意向竞投人,须在缴交完所欠租金和罚金后,才能参与本次竞投。
(三)出租人有权拒绝曾经违反竞投规定、对出租人利益造成损害的意向竞投人参加竞投。
(四)对于曾经违反竞投会场纪律、扰乱竞投秩序的意向竞投人,交易中心可拒绝其参加租赁权竞投会。
(五)承租方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不得用作带有制造、加工等性质的工场或从事污染环境的项目、不得对竞价标的物进行任何违章搭建、不得从事养殖行业、不得从事废品回收用途。
(六)重要事项:
1.竞投人(若竞投人为联合体,则指任意一方)成立时间不少于五年,且在2019年至2021年三年内(任意一年)在容桂街道纳税超1000万元。(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完税证明材料复印件)。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名,应遵守以下规定:
(1)竞价人的响应文件及竞得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竞价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进行竞价,如有违反,其竞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竞价将被拒绝。
(4)联合体竞得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联合出租主体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联合出租主体承担连带责任。
(5)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项目相关文件中的“竞投人”(若“竞投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三、竞投方式
本次竞投项目按照价高者得方式成交,对本项目的年租金进行竞价,低于竞投底价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每次举牌竞价将提高*****.99元/年的整数倍,(竞价时主持人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加价幅度),请详细阅读《竞投须知》。
四、竞投公告发布媒体
竞投公告将于以下媒体发布:容桂人民政府网、顺德区人民政府网、容桂街容山社区公告栏、容桂街容新社区公告栏、容桂街振华社区公告栏、容桂街东风社区公告栏、租赁物现场。任何关于本租赁权竞投的事项(包括公告、澄清、修改等)均于上述媒体发布。
五、文件获取方式
有意参加竞投的可于容桂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竞投文件》,或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到容桂街道容山社区容山路86号占里股份合作经济社处免费领取《竞投文件》。
六、竞投保证金的缴交和退回
(一)竞投人必须在竞投当日(2022年12月18日)下午17:30前(以银行达账时间为准)将相应的竞投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以下账户之一:
1)收款单位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顺德青松支行;
竞价保证金账号:44-492*****0019308-**********;
2)收款单位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桂洲支行;竞价保证金账号:801*****113*******-******;竞投人必须确保存入的保证金在(2022年12月18日)下午17:30前以竞投人实名达账 (银行转账单上必须注明:容中农立〔2022〕0948号,否则不能参与竞投。同一宗竞投项目每个实名进账账号只能参加一次。)。
(二)所有竞投人以任何渠道汇入中国农业银行顺德青松支行和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容桂桂洲支行保证金的,无需办理保证金托管手续,竞投人可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竞投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原件到下表的三家农业银行和三家顺德农商行办理回执打印。
开放网点名称 | 网点地址 | 联系电话 | |
1 | 中国农业银行顺德新港支行 | 容桂容奇大道东8号之一 (海信科龙总部对面,顺德海关对面,十字路口处) | 0757-******** |
2 | 中国农业银行顺德青松支行 | 容桂大道中92号(即容桂街道政府旁、容桂图书馆斜对面) | 0757-******** |
3 | 中国农业银行顺德容里支行 | 容桂容英路2号佛罗伦斯 22-23号 | 0757-******** |
4 | 顺德农商银行容桂营业部 | 容桂大道中208号(银海酒店对面) | 0757-******** |
5 | 顺德农商银行容桂桂洲支行 | 容桂桂花路1号(容桂花溪公园对面) | 0757-******** |
6 | 顺德农商银行容桂容奇支行 | 容奇大道中134号(容奇麦当劳对面) | 0757-******** |
(三)竞得人与出租方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交付履约保证金,并按要求办理退回信息登记手续后,竞投保证金将在合同送容桂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存档备查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得人;未能竞得租赁权的竞投人保证金将在竞投结束后,将在竞投结果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四) 竞投人必须确保竞投保证金足额、按时达账。如竞投保证金不能足额、按时到达指定账户,而继续提交资料报名参加竞投,且竞投成功的,出租人将取消其竞得资格,保留追讨赔偿的权利。如属于申请人故意将竞投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中途撤回,致使竞投保证金无法足额、按时到达指定账户的,除按上述方法处罚外,还根据情况追究其刑事责任。
凡缴交竞投保证金的个人或机构,视为已承诺一定会参加本标的物的竞价租赁并接受不低于竞投底价作为起始报价参与公开竞投。在竞投会期间,必须亲自或与被委托人一同前来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进行竞投登记手续,参与报价竞投标的物。如没按本竞投文件约定,前来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下称“交易中心”)办理竞投登记手续,或低于竞投底价报价参与竞投标的物的,视为竞投人放弃竞投资格,招租人将不予退回已缴交的保证金。
七、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需提供履约保证金:两个月的租金;竞租成功者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内,足额缴入指定账户,如未能按时及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招租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交易保证金,重新组织竞投交易,并有权拒绝其再参加本项目的竞投交易。
八、其它事项
(一)竞投人必须在竞投会开始前30分钟内(2022年12月19日下午14:30-15:00)到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签到处办理竞投登记手续。
(二)竞投人若迟到或缺席竞投的,视为自动放弃办理竞投登记手续,存在其他违规行为(如干扰会场迭序、违反竞投规则、互相串通等)的,取消其竞投资格,并将其逐出竞买会场、及没收其保证金。具体按本竞投文件及《容桂街道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流程》的相关规定处理。
(三)本项目竞投有关事项详见《105国道以东、容港路以东工业园升级改造项目(微拆除+活化提升统租项目)竞投文件》(文件号:容中农立〔2022〕0948号)
(四)本竞投项目不组织统一勘察现场,意向竞投人可自行查看标的物位置及向招租单位咨询,联系人:伍小姐,联系电话:0757-********
(五)竞得者需自行办理水、电设施报装和工商、税务、消防验收等申报有关手续。
八、联系方式
(一)出租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占里股份合作经济社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山社区容山路86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9*****308
(二)交易场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新西路22号
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0757-********
(三)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人:胡小姐
联系电话:0757-28381179
(四)保证金托管、退还:中国农业银行顺德青松支行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757-28886248或28889472
(五)保证金托管、退还:顺德农商银行容桂支行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57-28381046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
容山经济联合社容山股份合作经济社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
安边股份合作经济社 乐善股份合作经济社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
乐善股份合作经济社 振南股份合作经济社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
新住地股份合作经济社 占里股份合作经济社
二○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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