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
黑龙江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
按照公告公示制度的要求,现将黑龙江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予以公告公示。
详见附件:黑龙江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34号)
监督举报电话:*******
联系人:张伟
受理单位:嘉荫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嘉荫县朝阳镇恐龙大道13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34号).pdf
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意见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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