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城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
灵城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
各村(居)委会、灵城、灵西卫生院、灵城地税分局: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推进城乡医保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按县政府安排,结合灵城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度完成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人。
二、参保对象
1、具有本县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2、非本县户籍但在本县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
3、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
4、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人员。
5、持有合法就业证件或永久居留证的外籍就业人员及其未就业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居住证的公民外籍配偶。
6、已参加职工医保但无连续缴费能力的困难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在暂停原职工医保参保关系后,可参加居民医保。
三、筹资标准
2023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960元/人。其中:财政补助610元/人,个人缴费350元
(一)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继续执行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由监护人使用新生儿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登记参保,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超过90日参保的新生儿,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二)完善居民医保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确保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等救助对象动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1、全额资助对象。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计生代缴对象(农民和城镇纯居民独生子女16周岁之前领证户、农村双女绝育户和计生特殊困难家庭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给予全额资助,资助标准为350元/人。其中,特困人员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其他特殊人员参保资助资金,按照部门职责规定落实。
2、定额资助对象。医疗救助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300元/人,个人缴费50元/人。过渡期内,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以下简称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270元/人,个人缴费80元/人;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以下简称监测人口)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175元/人,个人缴费175元/人。
3、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
四、缴费及待遇享受
集中缴费期自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外出务工春节返乡的农民工,可以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人只能选择参加政府开展的一种类型基本医保,禁止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
五、筹资方式
以优化缴费服务为目标,坚持线上与线下结合,通过“宿州医保”“宿州税务”“灵璧医保”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皖事通平台渠道缴费,宣传组织发动等保障性工作保持原有方式不变。
六、完善退费服务机制
参保人在居民医保缴费后,在相应待遇享受期未开始前因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区居民医保,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对暂停的居民医保参保关系,原则上个人缴费不再退回,参保退费规则及流程另行制定文件。
七、征缴流程
1、宣传动员。镇、村两级开展宣传动员,提醒、督促城乡居民积极参保,同时做好微信、皖事通缴费的操作辅导。
2、参保缴费。参保人登录微信或皖事通,在缴费页面选择续保缴费、代他人缴费或新参保缴费,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并按照提示完成缴费。
3、权益保障。缴费人按照户籍登记身份证号码,通过线上缴费系统参保缴费,相关信息实时传递到医保软件系统,切实保障缴费人利益。
八、筹资时间
1、宣传发动。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搞通弄懂精神实质和具体的征缴流程。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统筹职能部门合作,广泛宣传,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顺利推进。
2、筹资管理。各村、社区一律实行微信、皖事通等手机APP线上缴费,10月31日前社区完成指导性任务60%、村完成指导性任务50%;11月15日前社区完成指导性任务80%、村完成指导性任务70%,在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辖区内参保缴费工作(含代缴人员)。
3、完善提升(2023.1.1-2月28)根据参保数据、入库数据、分类资助数据,镇医保办联合税务分局对参保缴费工作进行核对,查漏补缺、实现动态清零。
九、工作要求
(一)镇政府将城乡医保筹资工作纳入阶段性工作考评,并对筹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实行周调度。
(二)各村(社区)干部,精心组织,切实将筹资工作,分解到人。
(三)各村、社区要通过会议、广播、微信、横幅、海报、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让广大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拥护政策。要加强镇、村二级的业务培训,让他们懂政策、会操作、优服务。加大参保力度,做好参保情况清查,清理重复参保,稳定持续参保,减少漏保断保,实现应保尽保,杜绝发生参保空档期,不断扩大覆盖面,实现不低于99%的参保率。
(四)优化缴费措施,拓展服务渠道,为村居民提供线上缴费渠道,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各村(社区)要明确具体代办人员,负责筹资宣传、催缴提醒、信息采集等工作。
(五)各村、社区在筹资阶段实行奖惩机制。城乡医保筹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具体奖惩方式如下:
1、基数奖:
截至11月30日按各村、社区完成的征缴数人均一元奖励。
2、比例奖:
截至10月31日完成任务60%的社区、50%的村各奖励1000元;
截至11月15日完成任务80%的社区、70%的村各奖励1000元;
截至11月30日全面完成任务(含代缴人员),村、社区各奖励1000元。
3、超额奖:在全面完成指导任务的基础上,对超额人数按人均二元奖励。
4、实行周调度。每周实行线上缴纳资金排名,最后一名村、社区的书记在周例会上作表态发言,对连续两次处于最后一名村、社区书记实行约谈。
附: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各村社区指导性任务数
????????????????灵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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