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生态环境局2022年12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亭湖生态环境局2022年12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盐城市三叶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码头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2月9日-2022年12月15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5-********(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0515-********
EMAIL:thhbhpk@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项目汇总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盐城市三叶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盐城市三叶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码头项目 | 本项目建设1个50吨级散货泊位,设置1台8吨的吊机,利用岸线长度40m,总投资500万元。 | 无 | 1、按照“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的原则,布设厂区雨水管网。码头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船舶产生的舱底油污水经自带的油水分离器处理达标后转移至码头设置的油污水接收装置,船舶生活污水通过污水接收装置与职工生活污水排入三格式化粪池处理,经处理达标的油污水与生活污水一并拖运至黄尖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禁止任何废水和工业废渣排入水域。 2、项目范围内严禁新上燃煤设施,必须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装卸物料时采用洒水喷淋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到港船舶采用岸电运行,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本项目以码头边界为界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住、办公等环境敏感点。 3、建设单位应合理布置噪声设备的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准排放。合理安排材料装卸时间。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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