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永兴县文化馆文庙附属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郴州市永兴县文化馆文庙附属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郴州市永兴县文化馆文庙附属设施改造项目(委托代理编号:LYZB-*******)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永兴县文化馆文庙附属设施改造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LYZB-*******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号

包名称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预算(元)

代理服务费(元)

1

郴州市永兴县文化馆文庙附属设施改造项目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1项

******.31

3200.00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出具2022年8月-2022年10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并提供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承诺函;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应满足(湘建建【2020】208 号)文标准采用承诺制(格式自拟),投标单位中标后向建设单位提供配置名单。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在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郴州市青年大道11号湘南风情康居园)购买磋商文件,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永兴开标室(永兴县永兴大道裕泰铭都营销中心6楼601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22年12月19日17时30分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省永兴县文化馆

地址:城关镇西正街40号

联 系 人:冯女士

电话:152*****222

采购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11号湘南风情康居园

联 系 人:王海云

电话:187*****131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磋商邀请通知》[ (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月日


附件2:

磋商邀请通知回复确认函

致(代理机构名称)

贵代理公司的磋商邀请通知已收悉,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现就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庙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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