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文旅内容生产和网络传播推介项目比选公告
2022文旅内容生产和网络传播推介项目比选公告
据工作需要,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通过比选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负责执行2022文旅内容生产和网络传播推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文旅内容生产和网络传播推介项目
二、项目经费
费用控制在人民币肆拾伍万元(¥******.00)以内,项目所发生的策划、网络直播、视频剪辑、字幕包装、后期调色及画面处理、人工、交通、验收、税收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加强与省委网信办合作,利用网信办的传播渠道资源和优势,通过活动组织、项目实施等方式,凝聚富有创造力的内容生产团队,生产形式多样的优质融媒体内容,进行海内外广泛传播,不断提升“清新福建”“福文化”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计划实施2022文旅内容生产和网络传播推介项目。
(二)项目要求
1.凝聚富有创造力的内容生产团队,生产形式多样的优质融媒体内容,提升“清新福建”“福文化”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需拍摄“看见福建·航拍八闽”系列短视频,内容以福建文化旅游主题为主。
3.“看见福建·航拍八闽”系列短视频,平均每集2-3分钟,全年制作不少于30集节目。
4.“青春守艺人·非遗所思”系列非遗纪录片微课,需拍摄非遗纪录片微课短视频,吸引更多人关注非遗、使用非遗、热爱非遗。
5.“青春守艺人·非遗所思”系列非遗纪录片微课,需拍摄制作10个微课短视频。
6.配合做好“百名网红直播文旅乡村”系列网络直播主题活动。
7.在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
8.投标人承诺所涉及的图文、视频、音像等内容需保证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9.制作内容均需提交给采购人审核,及时整合修改采购人需要临时修改的视频内容。
10.所有原始高清素材存储至移动硬盘及百度网盘后交付采购人。
(三)时间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四)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且中标方提供正式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70%款项;(2)项目执行完成后,中标方提供完整的结案报告和正式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30%款项。
2.项目服务:安排专门团队负责对接采购人。
四、采购形式
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接该项目。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要求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提交相关材料。由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组建比选小组,对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取一家作为成交人。
五、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
(一)综合评分综述
本次比选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部分66分、商务部分18分、价格部分16分。比选小组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技术分高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技术分仍相同,则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评分过程中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2位。
(二)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1.技术部分满分66分
评审项目 | 评审分值 | 评审方法描述 |
投标响应 | 30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负偏离的每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
整体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背景理解程度,包括但不限于:活动主题、项目概述、宣传目标的描述、目标受众、精准投放的合理性建议等方面,由评委进行打分:理解程度强,方案安排科学、可行性高的得3分;理解程度及方案安排较好、可行性较高的得2分;理解程度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3分) |
宣传推广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推广方案是否最大程度整合福建文化旅游资源,提升“清新福建”“福”文化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由评委进行评议并打分:方案完整、契合项目实际情况且最大限度满足招标需求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基本满足招标需求的得2分;仅笼统表述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看见福建·航拍八闽”系列短视频拍摄 | 3 |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短视频拍摄方案,以福建文化旅游主题,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完整、契合项目实际情况且最大限度满足招标需求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基本满足招标需求的得2分;仅笼统表述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非遗纪录片微课短视频拍摄 | 3 |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非遗纪录片微课短视频拍摄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完整、契合项目实际情况且最大限度满足招标需求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基本满足招标需求的得2分;仅笼统表述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文旅乡村”系列网络直播主题活动项目 | 3 |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服务,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完整、契合项目实际情况且最大限度满足招标需求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基本满足招标需求的得2分;仅笼统表述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后期制作 | 3 |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后期制作方案情况进行评分,方案完整且最大限度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且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仅笼统概括或与采购需求不符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传播渠道 | 3 | 在全省各地的网络直播协会成员中进行宣传推广,协会成员单位达到9个以上(含9个)得3分,达到6个以上(含6个)得2分的,达到3个(含3个)得1分,其余不得分。 |
微信平台宣传 | 3 |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微信平台进行推广宣传进行评分,方案完整且最大限度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方案较完整且基本满足采购得2分,仅笼统概括或与无邀请到大V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微博平台宣传 | 3 |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达到10万粉丝量的大V在微博平台进行推广宣传进行评分,方案完整且最大限度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方案较完整且基本满足采购得2分,仅笼统概括或与无邀请到大V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抖音平台宣传 | 3 |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达到10万粉丝量的大V在抖音平台进行推广宣传进行评分,方案完整且最大限度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方案较完整且基本满足采购得2分,仅笼统概括或与无邀请到大V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质量保障 | 3 |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分,方案完整且最大限度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且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仅笼统概括或与采购需求不符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应急保障措施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保障方案,由比选小组进行评分:保障方案详实、完整、可操作强的得3分;保障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得2分;保障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
2.商务部分满分18分
评审项目 | 评审分值 | 评审方法描述 |
网络视听审核培训合格证书 | 3 | 服务团队中具有网络视听审核培训合格证书的,每提供1名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 | 3 | 服务团队中至少有具有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的,每提供1名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服务团队配置 | 3 | 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情况进行评分,各岗位人员配备完整且最大限度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人员配备方案较完整且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仅笼统概括或与采购需求不符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响应时间 | 3 | 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承诺的服务响应时间安排情况进行评分,工作日2小时、节假日3小时内响应得3分,工作日3小时、节假日4小时内响应得2分,工作日4小时、节假日5小时内响应得1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承诺函。 |
承诺 | 3 | 投标人须承诺拍摄所涉及的图文、视频、音像等内容均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均承诺的得3分,未承诺不得分。(满分3分) |
服务团队实力 | 3 | 团队至少一人具有相关领域高级职称得3分,满分3分,需提供职称证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3.价格部分满分16分。
4.评审分数计算方法
(1)供应商综合得分=技术分+商务分+价格分
(2)技术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技术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3)商务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商务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4)价格分部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简称为其他比选报价)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其他比选报价)×价格权值×100。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1.法人登记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或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两年任意一年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无犯罪、违法证明。参加本项目比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函由供应商自拟)。
(4)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供应商须提供在比选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在评审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提供1份报价表,并单独成册。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经营业绩良好,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投诉事件。
供应商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七、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资格相关材料;(2)报价表(单独成册)。请供应商认真、详细地制定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八、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2年12月14日17:3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寄送至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1907室)
联系人:王啸
联系电话:0591-********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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