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检验项目外送合作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医学检验项目外送合作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受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其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学检验项目外送合作服务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FHXZFCG-*******

2、项目名称: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学检验项目外送合作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投标限价:

常规医学检测:最高限价费率为《江苏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如该文件有更新,以新版为准)列明收费标准的100%,报价费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的费率,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核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最高限价为单管按16元/例,混管(1:10)40 元/例,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如在磋商期间国家有关部门对核酸新冠病毒核酸检进行调价,核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按最新调整后价格设置最高限价后再进行磋商报价

5、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7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与第(7)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或者2021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9)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供应商如为事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近一年内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5)-(7)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临床医学检验机构的资质

2冷链运输相关资质,样本转运证书,经营许可等

3实验室相关认证资质,近两年各类室间质评证书

4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资质,近两年各类室间质评证书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6日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压缩发送至邮箱(*********@qq.com,请标注单位、项目名称)获取招标文件,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原件开标带至现场)。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售价:300元/份,开标时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1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扬子江中路189号大院进去右转上四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21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扬子江中路189号大院进去右转上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3、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4、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5、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代理机构的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代理公司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提供苏康码、行程码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上方寺路50号 

联系方式:051*****0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189号

联系方式:花建祥 051*****5573/151*****565

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doc

标签: 医学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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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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