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ZCZQ-3标合同段经理部自购物资招标公告

QZCZQ-3标合同段经理部自购物资招标公告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黔张常铁路QZCZQ-3标合同段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
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17-2GS-2015-004
1. 招标条件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建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铁路工程QZCZQ-3标合同段项目业主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黔张常铁路QZCZQ-3标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型钢、无缝钢管、碎石、砂子、柴油、复合土工膜、双向土工格栅、无纺布、打孔波纹管、pvc管、声测管、衬砌台车模板、桥墩模板、桥梁钢模板等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建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铁路工程QZCZQ-3标合同段,位于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丁寨乡境内。标段起讫里程DK24+973~DK51+300(含咸丰车站),路线长26.337公里。合同造价14.85亿元,标段工期56.5个月,开工日期:2015年3月15日,竣工日期:2019年11月30日。本标段铁路等级为I级,正线数目为双线,设计行车最高速度为200km/h。起点位于咸丰县甲马池镇上石门坎与QZCZQ-0标段的大坪隧道出口相接,向东北方向平行S232省道布线,设水井槽大桥跨S232省道后经梨树坨和生基坪到柑子坪隧道,然后向东南方向布线,经石板村设石板二号隧道下穿S232省道后到湾田村,线路转向东北布线,经蔡家坝跨越曲江河后经渔塘坪村,在丁寨乡设咸丰车站,后经曲江村到野猫河水库南,设笔架山隧道,转向东南方向经双拱桥村设唐家沟1号特大桥、驼马店隧道、唐家沟2号大桥到土落坪村,最后到达茅团圆止,与QZCZQ-4标段相接。

2.2招标内容: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项目名称

使用单位名称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XG01

型钢

3763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黔张常铁路QZCZQ-3标合同段项目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黔张常铁路QZCZQ-3标合同段项目部

1000

100000

2

XG02

型钢

3763

1000

100000

3

HS01

河砂

20000

500

50000

4

HS02

河砂

20000

500

50000

5

HS03

河砂

20000

500

50000

6

HS04

河砂(洞庭湖)

20000

500

50000

7

SS01

碎石

30000

500

50000

8

SS02

碎石

30000

500

50000

9

SS03

碎石

30000

500

50000

10

TG01

复合土工膜

平米

31331

500

50000

11

TG02

土工格栅

平方

53089

500

50000

12

WFB01

无纺布

平方

168241

1000

50000

13

WFB02

无纺布

平方

168241

1000

50000

14

SCG01

声测管

21493

500

50000

15

PSG01

打孔波纹管

86409

500

50000

PVC管

20466

16

CQTC01

衬砌台车

600

1000

50000

17

CQTC02

衬砌台车

500

1000

50000

洞门模板

76

18

QLMB01

桥梁模板

480

1000

50000

19

QDMB01

桥墩模板

1411

1000

20000

20

QDMB02

桥墩模板

966

1000

20000

21

CY01

柴油

2500

1000

20000

22

CY02

柴油

2500

1000

20000

1.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订单为准。

2.供货时间为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供货订单的时间为准。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2.3.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型钢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3.1.2生产能力要求:型钢生产厂或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须具备型钢年产量不低于30 万吨的生产能力,具有与型钢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产品生产资质证书。

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是型钢生产厂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若是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投标人须出具2013、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已获得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也需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交通行业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2013、2014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2012、2013、2014年为铁路建设项目提供招标产品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用户评价意见等)。

3.1.6 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且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7代理商投标文件需提供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3.2、砂石料投标人资格条件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砂子生产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3.2.2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2.3具有拟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

3.2.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2.5砂子(碎石)材料样品经招标人试验室检测后符合质量要求,拥有工程项目中砂子的供应经验,能保障供应的供应商。

3.2.6具备所投产品为大型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供货近三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

3.2.7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3.3、复合土工膜、双向土工格栅、无纺土工布投标人资格条件

3.3.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3.3.2生产能力要求: 生产厂需具有年生产能力5000万平米的生产能力,且具有交通行业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2013、2014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3.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且投标人须出具2013、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
3.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和代理商均需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管理制度。

3.3.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近三年内为大型工程建设项目提供招标产品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用户评价意见等)。

3.3.6履约信用:信用良好,且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3.7代理商投标文件需提供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3.4、声测管投标人资格条件

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3.4.2.生产厂家必须具备声测管年生产量300万米以上的能力。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3.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4.4.申请合格供应商的企业需出具近三年3个以上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4.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3、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4.6.申请合格供应商的企业需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3.5、打孔波纹管、PVC管投标人资格条件

3.5.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一般人纳税人资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3.5.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需具有年生产能力50000万米的生产能力,且具有交通行业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具有产品生产资质证书。

3.5.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且投标人须出具2013、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

3.5.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和代理商均需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管理制度。

3.5.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近三年内为大型工程建设项目提供招标产品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用户评价意见等。

3.5.6履约信用:信用良好,且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5.7代理商投标文件需提供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3.6、柴油投标人资格条件

3.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生产厂家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6.2.柴油供应商需具备年供应能力20万吨以上的柴油供应能力、招标物资需求的运输(送货至工地)能力。

3.6.3. 生产商和代理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

3.6.4.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6.5.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3个以上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6.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2、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6.7.申请合格供应商的企业需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3.7、衬砌台车、钢模板投标人资格条件

3.7.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设备,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允许代理商参加。

3.7.2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7.3具有拟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

3.7.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7.5拟投标产品具有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两年以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7.6具备所投产品为大型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供货近三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

3.7.7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以上审计报告、检测报告、供货业绩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凡是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被湖北省交通质监局列入外购交通产品黑名单的投标人及被中国铁件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

3.1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或一级代理商,生产企业和一级代理商不能对同一包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4日至2014年6 月8日每日8:00时至12:00,14:00时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在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黔张常铁路项目QZCZQ-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物资部(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丁寨乡高坡村沙坝),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许可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3招标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以现金或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电汇时应在汇款用途中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物资名称、包件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 8:00 时至 10: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24日上午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锦绣春天大酒店会议室、未按规定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上午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锦绣春天大酒店会议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黔张常铁路项目QZCZQ-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丁寨乡高坡村沙坝

联系人:孙先生、侯先生

电话:188*****887155*****999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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