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试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庄河市试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庄河市试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12/7

庄河市试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50-2号)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20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Z*********

项目名称:庄河市试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91万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庄河市试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注:本项目采购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成立的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评审前。

(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7日至 2022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50-2号)

方式:现场领取须提供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50-2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50-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庄河(北黄海经济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人:李金雨

地 址:大连市庄河市黄海大街二段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50-2号

联系方式:0411-****************-11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帐 号:314*****9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亚辉、杜俊峰

电 话:0411-****************-111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业面源污染 编制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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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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