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停机公告
剑河县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停机公告
全县社会保险各参保单位和个人、工伤协议医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风险防控及业务经办能力,根据省、州社保局统一安排部署,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系统(以下简称城乡居保系统)需停机升级。为配合城乡居保系统升级,同时完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年终结息,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险合一系统(以下简称三险合一系统)也需停机。现就停机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停机时间
(一)城乡居保系统
2022年12月20日零时至2023年1月9日上午8时。
(二)三险合一系统
2022年12月31日零时至2023年1月9日上午8时。
二、停机涉及险种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保系统停机期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线上、线下所有业务将暂停办理。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险合一系统停机期间,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线上、线下所有业务将停止办理。
三、停机影响范围
(一)线上服务渠道:“贵州政务服务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贵州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以及“贵州人社”微信公众号、“贵州人社”APP、“贵州社保”APP、“云上贵州多彩宝”APP、“老来”APP,自助一体机及线上公共服务渠道相关险种业务须同步暂停对外服务。
(二)线下服务渠道:全县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社保)窗口可人工受理相关险种各项业务,但不能办理业务或提供社保查询,待系统开机后再予以办理或查询。
四、停机期间业务办理提示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人员需在2022年12月19日前完成2022年度缴费。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1.各参保单位和个人需在2022年12月25日前完成本月社保费缴纳。
2.停机期间因特殊原因确需办理业务的,可向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提交业务申请,待系统开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
3.工伤保险参保单位若有人员新增或发生工伤事故的,须及时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社保)窗口进行书面登记备案。工伤职工在停机期间出院的,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应在系统开机后,据实办理相关出院手续。工伤职工在停机期间因工伤需要住院的,相应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需与属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做好入院登记的备案,待系统开机后,据实办理相关入院手续。
请各参保单位和个人相互转告。因停机给单位或个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致电*****或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0855-*******、*******;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0855-*******、*******)。
剑河县社保局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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