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保城镇衔接资金(怡森矿泉水合作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招标公告

2021年保城镇衔接资金(怡森矿泉水合作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招标公告


2021年保城镇衔接资金项目(怡森矿泉水

合作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衔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和2022年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工作的通知》(保财〔2022〕28号)文件,我镇逐项对照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组织我镇领导干部对2021年度使用财政专项衔接资金进行自查考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

采取“公司+村集体+农户”的合作方式,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农户收入,巩固脱贫成果。引导脱贫户积极加入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合作,鼓励脱贫户通过依法流转土地使用权村企业合作,互利双赢。2021年保亭七仙岭怡森饮料有限公司矿泉水合作项目(636.0035万元),(以下简称2021年怡森矿泉水合作项目)带动建档立卡脱贫户821户3059人实现增收,每年取得收益38.16万元,(即636.0035万元6%)。

(二)分析下达衔接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该项目的资金来源均为财政拨款,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通知》 (保财农〔2020〕57号)、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1〕24号)、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1〕34号),2021年保城镇产业发展类项目(2021年怡森矿泉水合作项目)安排资金为636.0035万元,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为636.0035元,项目实际支出636.0035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通知》 (保财农〔2020〕57号)、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1〕24号)、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1〕34号),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以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二)组织过程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产业发展项目工作要求,我镇拟利用县下达的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2021年怡森矿泉水合作项目,按照实施方案,按计划分工明确的完成项目建设实施过程。

(三)分析评价

2021年怡森矿泉水合作项目(636.0035万元),通过“公司+村集体+农户”的模式,采取合作经营的形式,实现村企合作,互利双赢。

三、综合评价结论

项目的实施,可带动我镇辖区的821户3059名脱贫人口,增加了脱贫人口的收益。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通知》 (保财农〔2020〕57号)、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1〕24号)、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1〕34号),实际到位资金为636.0035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截至目前,我镇已将产业发展资产合作类资金拨付至企业,共计636.0035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和财政下达资金的使用范围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安全性、合理性。同时,资金拨付至公司的衔接资金,要求公司对衔接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截留、挤占和挪用行为。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2021年怡森矿泉水合作项目(636.0035万元),完成厂房建设总建筑面积640平方米(2层)。

(2)项目完成质量

2021年怡森矿泉水合作项目,该项目工程合格率100%,项目设施设备合格率100%。

(3)项目分红时效

目前该项目暂未到时分红,分红时间均为2022年始。

(4)项目成本控制情况

保城镇2021年怡森矿泉水合作项目计划投入636.0035万元,实际投入636.0035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突出“产业+乡村振兴”,通过产业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同时,带动建档立卡脱贫户稳定增收,增强了脱贫户的产业发展意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步伐。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带来一定的社会效益通过“公司+村集体+农户”的模式,引导农户积极加入公司,公司需要劳务时首先考虑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实现了产业增效,脱贫户稳定增收,对乡村振兴建设起到了显著得作用。

(3)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项目的实施,具有一定的可持续影响性。公司除了收益分红外和就业务工外,还可提供相应的岗位技术培训服务,解决了脱贫户岗位技术难题,促进我镇全面乡村振兴的步伐,有助于本地产业环境及人居生活环境良性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随机走访测评周边受益范围群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良好。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对产业发展合作类项目的财务监管,规范财务账,每季度提交一次会计报表。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单位绩效自评人力、能力不足,建议加强绩效自评人员的学习培训;

2、对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建议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七、其他说明



保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衔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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