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题片拍摄及后期制作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题片拍摄及后期制作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题片拍摄及后期制作服务采购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摄影服务 |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09日15:5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三街58号万科中心大厦1504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12月20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三街58号万科中心大厦1504室) | ||
预算金额 | ¥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侯文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5*****765 |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3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三街58号万科中心大厦15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侯文文、陆新宇、满琳琳 024-********、155*****765 |
项目概况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题片拍摄及后期制作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三街58号万科中心大厦15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2-ZB1372
项目名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题片拍摄及后期制作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脚本撰写:根据确定的策划书撰写脚本。内容包括景别,每个镜头运用和时长。同时细化每个画面内容、转场和音效细节,并在审核合格后执行。脚本包括所有详细的场景细节;完整的对话脚本和同期声。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从业10年以上新闻专业技术人员执笔2日内完成。
2、摄制团队:导演1人、摄像2人、灯光1人、前期策划1人、文字撰稿1人,AE及后期剪辑师不少于2人。摄制1周内完成,拍摄地为辽宁省内。
3、创意团队:创意文案撰写能力强,契合甲方需求,逻辑清晰,脚本可执行性强。
4、根据具体情况设置2机位(及以上)高清摄像机,以及航拍无人机;搭配专业人员进行拍摄。
5、配音:普通话一级甲等配音老师进行后期配音,根据视频内容进行配乐。所有音频资料将经过三级审核,保证内容合法合规。
6、宣传视频后期制作:利用电脑后期工作台剪辑素材资料,并进行特效处理,添加字幕和音效,并对视频进行全方位包装,制作好成片输出成片分辨率1920*1080P,清晰度、光影饱和度等指标均按高清技术指标要求制作。能够满足省级电视台播出的视频格式要求。
7、成品内容:成片应具备文化传播和形象宣传的双重效果。
8、制作流程:脚本和摄制同步进行,甲方在审核成品时,如认为脚本或制作需要修改,需在规定内完成修改内容。在2023年内,按照甲方要求修改脚本、补录镜头、重新配音及制作不限次数,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三街58号万科中心大厦1504室)
方式:邮箱形式发送询价文件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三街58号万科中心大厦15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三街58号万科中心大厦15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hczbjt@126.com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32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三街58号万科中心大厦1504室
联系方式:侯文文、陆新宇、满琳琳 024-********、155*****7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文文
电 话: 155*****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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