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桂花磷肥厂原址污染地块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重庆市桂花磷肥厂原址污染地块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重庆市桂花磷肥厂原址污染地块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桂花磷肥厂原址污染地块修复项目已由大足发改资〔2021〕6号文件可行性研究批复、大足发改投〔2021〕279号(概算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业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桂花村四组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土壤修复面积为3039平方米,修复方量为4111立方米。治理污染地下水面积9839平方米;针对表层(0-2m)污染土壤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针对深层(2-6m)污染土,进行原位pH调节;针对地下水重金属、氟化物污染物,进行垂直隔离+抽出处理治理;工程过程配套环境监测(大气、噪声、扬尘等);清挖基坑及修复后土壤自检和效果评估。

2.3 R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085 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前期定量评估的结果,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技术复核根据复核结果编制土壤修复技术方案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将土壤修复技术方案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确保土壤修复技术方案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按照市生态环境局批复的修复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对原址污染场地和地下水进行治理修复,并通过第三方效果评估单位验收合格,达到修复目标,取得区生态环境局验收、市生态环境局对整个项目的效果评估函复文件,并完成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填报

(3)土壤修复面积为3039平方米,修复方量为4111立方米:针对表层(0-2m)污染土壤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针对深层(2-6m)污染土,进行原位pH调节;在对场地污染治理完成后,需对基坑进行回填,大粒径经冲洗监测合格后回填至基坑内;在修复治理过程中为了防止污染物进一步扩散,在现场允许的前提下,在地下水污染范围外按约 0.5m 处考虑,设置止水帷幕(长度按450m考虑);污染土壤修复后需完成场内土壤验收和效果评估工作,并验收合格。

(4)治理污染地下水面积9839平方米:针对地下水重金属、氟化物污染物,进行垂直隔离+抽出处理治疗;抽出处理共设降水井 11 个,注水井 10 个(在第二阶段实施),废水处理设置 1 套处理规模为150m3/d 的废水处理设施,采用的工艺为絮凝沉淀;污染地下水修复后需完成地下水场内验收和效果评估工作,并验收合格;

(5)负责污染土、水处置过程中的安全事宜控制并处理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扬尘、废气、噪声等污染在清挖、运输、处置等修复过程严格落实二次污染防治措施,确保不产生环境二次污染。

(6)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等所有内容。

2.5 工期要求:2023年4月前完成所有施工及场内土壤自验收和效果评估;2024年4月前完成地下水修复效果评估(注:在修复效果评估阶段按《污染地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25.6-2019)相关要求,至少采集8个批次样品)。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R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具有单个项目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的污染土壤或地下水修复类项目, 项目业绩至少1个,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2-12-13 23:59:59(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2-12-15 23:59:59(北京时间)前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2-30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283号
地址:
重庆市大足区宏声北路12号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人:
于老师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邮编:邮编:
联系电话:178*****321联系电话:191*****108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2022年12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原址污染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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