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2015年茫丁乡东庄村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精河县2015年茫丁乡东庄村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精河县2015年茫丁乡村(队)级综合服务建设项目已经由(精发改行政(2015)31号)备案。招标人为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精河县2015年茫丁乡东庄村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63.13万元,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精河县茫丁乡北地村、东庄村、肖乃村、黑树窝子村、皇宫北村、巴音阿门村、新庄村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925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1.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4.其他要求:需要项目负责人 1.报名时间:2015/5/299:30:00至2015/6/419:00:00。 2.现场报名地点或网址: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 1.领取时间:2015年05月30日至2015年06月19日。 2.领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完成后报名成功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新疆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xjztb.net)、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xzfw.xjboz.gov.cn)和博尔塔拉报上发布。一、 招标条件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 计划工期 GJHX****************71 精河县2015年茫丁乡东庄村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本工程全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2015/06/30至2015/10/30,总工期123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报名 五、 招标文件获取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联军 联系人: 宋向玲 电话: 189*****888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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