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部分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部分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部分工程),已经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投资*******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部分工程)

2、建设地址:昌吉市114#小区

3、建筑规模:建筑面积6590平方米。

4、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层数:地上五层,地下一层。

5、工程投资额:计划投资额255万元。其中:第一标段计划投资额为115万元。

6、工期要求:计划2015年6月28日开工,2015年10月31日竣工。总工期126天(日历日)。

7、本工程施工分两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施工图内消防工程的施工。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消防工程的施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投标申请人:施工第一标段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以内(含十五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施工:“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9日10:00时-2015年6月2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2、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第一标段编号:CJ********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5年5月29日―2015年6月2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4、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92,帐号:********8696),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不满十五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及十五家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若实行资格后审,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链接,施工第一标段招标文件费均为1000元。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西部庭州、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及电话:熊勇 189*****25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联系人及电话:胡雪梅 ****-*******

监督电话:****-*******(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昌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5年5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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