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水利局委托,对驻马店市水利局采购驻马店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驻马店市农业节水发展规划编制、驻马店市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编制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驻政采招【2015】86号
2.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标准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A包 | 驻马店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需求 |
B包 | 驻马店市农业节水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需求 |
C包 | 驻马店市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编制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需求 |
... | ... | ... | ... | ... | ... |
注:本项目共分3个包,供应商可参加所有货物的谈判,也可只参加其中一包(或几包)货物的谈判。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评审与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合同包为单位。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其他特定条件:
3.2.1 A、C包特定条件:
(1)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以上资质均在有效期内;
(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需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以河南省水利网水利企业信用专栏公示为准。
3.2.1 B包特定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不含水利行业专业乙级)资质;
(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需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以河南省水利网水利企业信用专栏公示为准。
…
4.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4.1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6月3日至2015年6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12:00时 ,下午14:30 时至 17:00 时。
4.2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室。
4.3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现场免费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可携带U盘拷贝电子文档)。未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4.4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谈判时由竞争性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性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
联系电话:****-******* 。
5.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每包5000元,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驻马店市文明路 1388号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 室。
6.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于2015年6月11日上午9:30时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15年6月11日上午9:30时在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开始,参见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8.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2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闻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10.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6- *******
驻马店市监察局 联系电话:0396- *******
驻马店市审计局 联系电话:0396- *******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
第二章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水利局采购驻马店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驻马店市农业节水发展规划编制、驻马店市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编制项目包号: A包 项目介绍: 按照水利部《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要求,编制驻马店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一、技术需求
序 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单位 | 功能、性能及技术指标 | |
1 | 驻马店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项目 | 1项 | 功能 要求 | 必要功能:确定全市发展节水型社会的规划范围、目标和任务;按规划区域、城乡类别明确2015年度、中期2020年、远期2030年具体目标任务,提出具体措施,明确节水型社会工作机制等。 |
辅助功能:提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技术、方案推广建议;以及其他工作措施建议。 | ||||
性能及技术指标 | 技术指标:(1)规划范围:驻马店市。(2)规划基准年:2013年。(3)规划水平年:近期2015年,中期2020年,远期2030年。(4)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存在要问题。(5)水资源供需分析与水资源配置。(6)不同规划水平年的发展目标、任务。(7)重点区域与领域节水分析。(8)节水型社会制度建设。(9)建立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相应的节水工程和技术体系。(10)其他必要指标等。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水利部《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要求,符合驻马店市总规等。 | |||
验收条件及标准 |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提出的规划编制要求且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和论证。 | |||
验收方法及方案 | 评审和验收同步。评审和验收成员由采购人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二、商务要求
质保期 | 按国家规定执行。 |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 含规划审查和后续咨询;评审通过后的修改工作,由中标人负责。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 地点:采购人制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付70%。 |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 已纳入评标报价的项目除外 |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
三、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理由 | 一、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3)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以上资质均在有效期内;(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5)投标人需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以河南省水利网水利企业信用专栏公示为准。 二、本规划编制周期为20天。 三、编制规划所需的基础资料,由中标人自行收集。 |
包号: B包
项目介绍: 按照水利部《节水灌溉规划编制提纲》要求,编制驻马店市2014~2025年节水灌溉规划。
一、技术需求
序 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单位 | 功能、性能及技术指标 | |
1 | 驻马店市农业节水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 1项 | 功能 要求 | 必要功能:确定全市发展节水灌溉的规划范围、目标和任务;灌溉取水型式确定2015年度、中期2020年、远期2025年具体的目标任务;提出推进工作方案,形成农业节水框架体系等 |
辅助功能:拟定全市节水灌溉的总体布局和主要建设内容,提出水利工程设施管理建议等。 | ||||
性能及技术指标 | 技术指标:(1)规划范围:大、中型灌区及田间工程,小型灌区及纯井灌区渠系及田间工程非耕地上的节水灌溉工程等;(2)规划基准年:2013年;(3)规划水平年:近期2015年,中期2020年,远期2025年;(4)不同规划水平年的发展目标、任务;(5)规划范围内灌溉水利用系数,农业灌溉用水量;(6)各规划时段新增节水灌溉工程面积;(7)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化建设试点项目。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水利部《节水灌溉规划编制提纲》要求,符合水利体制改革总体要求等。 | |||
验收条件及标准 |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提出的规划编制要求且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和论证。 | |||
验收方法及方案 | 评审和验收同步。评审和验收成员由采购人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二、商务要求
质保期 | 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执行国家规定,没有规定的原则上不少于12个月 |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 含规划审查和后续咨询;评审通过后的修改工作,由中标人负责。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 地点:采购人制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付70%。 |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 已纳入评标报价的项目除外 |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
三、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理由 | 一、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不含水利行业专业乙级)资质;(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5)投标人需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以河南省水利网水利企业信用专栏公示为准。 二、本规划编制周期为20天。 三、编制规划所需的基础资料,由中标人自行收集。 |
包号: C包
项目介绍: 按照水利部《试点地区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编制基本要求和编制大纲》要求,编制驻马店市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一、技术需求
序 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单位 | 功能、性能及技术指标 | |
1 | 驻马店市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编制项目 | 1项 | 功能 要求 | 必要功能:确定全市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目标和任务;按照水系、区域,从水质提出2015年度、中期2020年、远期2030年工作具体目标;提出水生态保护措施和水生态修复的具体方案和建议;明确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机制等。 |
辅助功能:提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发展方向、策略和总体方案。 | ||||
性能及技术指标 | 技术指标:(1)规划范围:驻马店市;(2)规划基准年:2013年;(3)规划水平年:近期2015年,中期2020年,远期2030年;(4)不同规划水平年的发展目标、任务;(5)水生态系统调查评价;(6)水生态系统保护欲修复的发展方向和策略;(7)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建设工程;(8)水生态监测站网布设与管理;(9)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实施效果及保障措施。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水利部《试点地区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编制基本要求和编制大纲》要求;符合驻马店市总规等。 | |||
验收条件及标准 |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提出的规划编制要求且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和论证。 | |||
验收方法及方案 | 评审和验收同步。评审和验收成员由采购人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二、商务要求
质保期 | 按国家规定执行。 |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 含规划审查和后续咨询;评审通过后的修改工作,由中标人负责。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 地点:采购人制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付70%。 |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 已纳入评标报价的项目除外 |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
三、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理由 | 一、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3)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以上资质均在有效期内;(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5)投标人需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以河南省水利网水利企业信用专栏公示为准。 二、本规划编制周期为20天。 三、编制规划所需的基础资料,由中标人自行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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