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太阳股份预重整期间的审计、评估机构选聘招标公告
红太阳股份预重整期间的审计、评估机构选聘招标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
审计、评估机构公开选聘办法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根据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申请,于2022年11月7日作出(2022)苏01破申62号决定书,决定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太阳股份)启动预重整,并于2022年12月5日指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期间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预重整阶段的各项工作。
为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需要,管理人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及相关规定,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全国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另外,考虑到红太阳股份注册地址位于江苏省,管理人在本选聘办法公开发布同时,将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库中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证书的审计、评估单位单独发送竞聘邀请。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竞聘。
一、企业基本情况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红太阳,股票代码:******)是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古檀大道18号,总股本约5.81亿股,法定代表人杨秀;红太阳股份主营农药、三药中间体及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是集科研、制造、市场为一体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范围涵盖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动物营养及“三药”中间体等。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审计工作内容
1.以2022年11月7日为基准日(预重整案件受理日),根据红太阳股份的实际情况和预重整程序的特点,对红太阳股份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为管理人的债权审查工作、诉讼仲裁工作等预重整工作提供财务数据支持;
3.根据预重整工作的实际情况,管理人或法院决定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项目审计。
(二)评估工作内容
1.以2022年11月7日为基准日(预重整案件受理日),根据红太阳股份的实际情况和预重整程序的特点,对红太阳股份进行整体财产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在重整状态下的资产评估、模拟破产清算状态下的资产评估(偿债能力分析报告),并出具相关报告;
2.根据预重整工作的实际情况,管理人或法院决定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项目评估。
(三)工作要求
1.审计、评估机构一经选定,须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入驻企业,开始工作。
2.企业财务审计和整体财产评估须在30日内完成。
3.其他的单项审计、单项评估须在10日内完成。
4.管理人或法院临时决定的其他项目审计、评估,届时协商确定完成时间。
三、竞聘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评估资格证书的机构;
(二) 近三年承接过上市公司重整、预重整案件的审计、评估业务,且该等上市公司重整计划已得到法院裁定批准;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足够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派驻现场负责人执业年限10年以上,且分别具备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机构及派驻现场负责人近三年内均未受过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及行政监管措施(含警示函),没有不良记录。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有意向报名者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4日17点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管理人办公室。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 报名地点:南京市高淳区古檀大道18号产业中心一楼管理人办公室。
2. 联系人:舒律师,联系电话:189*****550。
(三)报名材料
1. 授权委托书;
2. 机构的资质证照、业绩证明;
3. 项目成员组成(包括派驻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及由相关案件破产管理人出具的项目经验证明或合同);
4. 项目方案(包括工作方案、报价方案等);
5. 认为与本次业务有关的其他书面资料;
报名材料一式三份,一律以书面的形式装订封存(标识“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选聘审计/评估机构报名材料”字样,并在封面处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选聘方式
(一)选聘原则
本次选聘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竞聘机构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接受公告所示全部内容。
(二)选聘规则
在竞聘人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根据竞聘人的报名材料,决定其分值,总分100分,分值最高者中选。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机构专业实力 | 审计机构拥有注册会计师人数达到50人,计1分;超过50人的,每超过50人计1分; 评估机构拥有的资产评估师人数达到20人,计1分,超过20人的,每超过10人计1分,计满为止。 | 10分 |
2 | 派驻团队规模 | 在江苏省行政区划内设有分支机构。 | 5分 |
拟参与本项目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人数,每1名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计1分;计满为止。 | 10分 | ||
拟参与到本次重整中的其他工作人员人数,每1名计0.5分;计满为止。 | 5分 | ||
3 | 现场负责人业绩 | 近三年内,项目负责人亲自主持上市公司预重整、重整审计或评估工作,由相关上市公司预重整、重整破产管理人盖章出具证明文件或提供相关合同,每提供一份证明或合同,得10分;计满为止。 | 30分 |
4 | 价格评审因素 | 取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计为20分;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0%扣1分,每低于基准价10%扣1分。 | 20分 |
5 | 工作计划及方案 | 工作计划及方案能够全面、准确、清楚地描述本项目实施全过程,能详细描述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及目标,能够结合本项目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进度保证措施,内容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便于组织实施。 | 15分 |
承诺相关正式报告提交时间在2023年1月15日之前的,每提前1天计1分,计满为止。 | 5分 |
(三)选聘程序
1.全部报名材料根据管理人通知与安排统一开封;
2.选聘工作由管理人商请相关方面协调组建遴选委员会予以评分,竞聘机构拟派驻现场负责人应到现场接受询问;
3.选聘过程中,管理人有权组织遴选委员会与各机构开展竞争性磋商;
4.选聘结束后,管理人当场宣读选聘结果,并于1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送达确认书,向金融机构债委会抄报、向南京中院报告。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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