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垣古城遗址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二期)考古发掘】招标公告

【东垣古城遗址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二期)考古发掘】招标公告

【东垣古城遗址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二期)考古发掘】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垣古城遗址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二期)考古发掘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旅投集团滹沱河景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考古遗址展示中心、文创产业园、考古研学中心、智慧农业、生态停车场、四处跨快速路空中绿廊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考古遗址展示中心建筑面积6900平方米;文创产业园建筑面积约*****平方米;考古研学中心面积约*****平方米;配套服务设施740平方米。2.1.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东侧为向阳大街、南侧为空地(距荷园路南侧约180米)、西侧为东古城新城、北侧为空地(距北政路北侧约80米)。2.1.3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2.1.4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地方行业规范规程制度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考古发掘,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资质证书,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考古发掘的相应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申请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申请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行为;3、申请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申请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资格预审结果确定前买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资格预审申请团伙的行为;7、申请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申请人放弃申请或者中标的行为;9、申请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申请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申请人鼓动其他申请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审查办法审查,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审查过程中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瑕疵为由向申请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参加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09 09:00至2022-12-29 09:2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2-29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旅投集团滹沱河景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胜利北街172号鑫利时间国际商务楼B座13楼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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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郭晨光

联系人:白雪生
电话:

151*****699

电话:133*****93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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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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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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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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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工程 基础设施 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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