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2015《新华社频媒》宣传推广招标公告

旅游局2015《新华社频媒》宣传推广招标公告



西安市旅游局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西安市旅游局2015《新华社频媒》宣传推广项目进行采购。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规定,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 购 人:西安市旅游局

采购项目:西安市旅游局2015《新华社频媒》宣传推广项目

采购内容:宣传推广

二、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新华社频媒宣传推广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新华社“户外联播网”是“新华社稿件多媒体展示屏”的简称,户外LED新闻屏是新华社新华频媒的终端显示形式之一,在即时发布最新最权威的国际国内消息的同时也为地方党政信息、企业发展成就和人民群众的公共文体生活服务,是政府企业户外宣传的最佳平台之一。

鉴于新华通讯社陕西分社独家代理该平台广告,此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拟定供应商为新华通讯社陕西分社。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新华通讯社陕西分社

地址:西安新城大院新华社院内。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一: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六、公示期限

自2015年6月4日起至2015年6月10日止。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西安市旅游局

联系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 系 人:赵根女

联系电话: ***-********转813

3、财政部门信息

财政部门:西安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西安市南大街23号

联 系 人:程老师

电 话:***-********

八、其他事项

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相关规定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六月四日


附表一:


市级一级

预算单位

西安市旅游局

使用单位

西安市旅游局

项目名称

西安市旅游局2015《新华社频媒》宣传推广项目

项目金额

130万元

专家1

论证意见

“新华社频媒”宣传推广项目,经认真审阅论证,同意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

闵清海

职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重工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专家2

论证意见

《新华社频媒》宣传推广项目,点位设计布局合理,播出频次也比较合理,能够达到较好地宣传推广效果,同意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

王永莉

职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陕西广播电视台

专家3

论证意见

经审阅,该项目设计合理,同意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

刘昕

职称

教授

工作单位

西安理工大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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