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中心医院关于负压救护车的紧急采购公告

巴中市中心医院关于负压救护车的紧急采购公告

随着我院疫情防治任务不断加重,收治新冠病毒肺炎患者和发热门诊闭环管理点位增多,且每处点位均须负压救护车担负疫情防治任务,目前我院负压救护车数量已不能满足当前疫情防治需要。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行紧急采购的通知》(川财采【2020】15号)有关要求,并报有关部门批准,我院拟紧急采购 2台负压救护车 ,现公开邀请合格商家参与,内容如下:

一、采购清单及预算(实质性要求)

二、采购方式

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 询价 方式采购,即参与商家一次性报价,以符合本公告要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

三、报价单格式(实质性要求)

四、技术指标(实质性要求)

(一)车辆技术参数

(二)车辆配置要求

(三)配套医疗设备

五、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

1.成交人对负压救护车及其配套医疗设备应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对于配套医疗设备:出现故障后2小时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若24小时未能解决问题,则提供备用机,不影响医院的正常使用。

2.质保期:自验收合格生效日起算。

2.1车辆:整车质保1年,底盘质保三年(或6万公里),四周闪爆灯终身维护,且车辆质保符合国家汽车三包政策。(本项须提供承诺函)

2.2 配套医疗设备:所有配套医疗设备整机质保2年,质保期内,配件损坏须由成交供应商 提供原厂维修服务,且所更换配件均须为原厂原装配件。

3.质保期外,如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维护,不得收取人工服务费,仅收取零配件成本费。

4.交货期限及地址: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将货物安装到 采购人指定地点 ,并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交付使用。

5.成交供应商验收时须提供成交响应车辆的3C证书复印件,且合格证、保修卡等车辆出厂资料齐全;成交供应商须保证车辆在采购人所在地能够正常上户并协助采购人完成上户。

6.供应商在巴中市内应设有具备维修投标车型的资质的售后维修机构(若有,提供证明材料),或确定成交后的30天内在巴中市内设立具备维修投标车型资质售后维修机构(提供承诺函原件)。

7.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支付成交金额的 95% ;剩余款项待配套医疗设备质保期满且无重大质量问题情况下无息支付。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8.培训要求:免费提供操作和维修培训,直到用户能基本掌握日常操作、维护为止,培训地点及人员由采购人确定。

9.其它:负压救护车及其配套设备设施须满足传染病防治救治需求,符合国家和行业强制规定。

六、技术指标和商务响应格式要求(实质性要求)

1.参与商家必须提供技术和商务应答表。

2.上述“技术指标”和“商务要求”参与商家应以应答表形式逐一据实填写,不得简单复制采购公告要求。不得虚假响应,否则视为无效参与文件或取消成交资格。

3.技术指标和商务应答表格式: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实质性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2.提供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以下任选其一):

(1)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2)也可提供2020或2021年任意一季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3)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4)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依法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承诺函或2022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法人和授权代表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承诺函或其它证明材料。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提供承诺函。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提供针对本次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所投医疗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要求,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3.参与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要求,提供经营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生产企业以本企业生产产品参与的仅需提供本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所投车辆产品须为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产品,供应商须提供产品所在文号、页码,并复印该页附在参与文件中(指正式公布版的所在页,供应商须清楚标注所投产品型号)

5.所投产品的授权书(由生产企业出具或生产企业与参与供应商之间完整有效的授权资料)。

注: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加盖参与公司鲜章方为有效参与文件。

八、密封要求(实质性要求)

将报价单及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然后用档案袋封装,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用A4纸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九、报名及截止时间:

参与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214日16:00(注:只接收纸质参与文件,不接收电子版参与文件)。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医学装备部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27-*******

联系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南池河街1号

巴中市中心医院

2022年12月09日

标签: 负压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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