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南京科技职业学院葛关路625-16号门面房公开招租(国资监测编号GR2022JS1002321)

[南京市]南京科技职业学院葛关路625-16号门面房公开招租(国资监测编号GR2022JS1002321)

项目名称南京科技职业学院葛关路625-16号门面房公开招租项目编号N0117FCZZ******
挂牌起始日期2022-12-09挂牌截止日期2022-12-22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南京市江北新区葛关路625号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老校门东侧
基本属性标的类型商铺所在层数1
租赁面积约(㎡)21.75租赁期限3年
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先付后租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承租押金 3个月成交月租金
房屋现状标的状态在租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本次招租标的位于南京科技职业学院葛关路625号校门东侧,主要为校内师生和周边居民提供便利服务。
其他情况本次公开招租,原承租方如未成为最终承租方,则原承租方须在原租期届满后15天内搬离,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评估情况评估价*****.00元/年
评估基准日2022-10-12
评估机构江苏象仁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00元/年
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南京科技职业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97*****XK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出租方承诺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特别
告知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充分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坐落、户型、经营环境等;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期计算;

四、承租方不得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经营通信、通讯设备(除卫星天线)、仪器仪表及售后服务。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承租方需自行办理相关资质证件;为保证市场竞争,出租方不承诺任何形式的独家经营。意向承租人对经营范围提出的异议,出租方均不受理或采纳。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详见公告附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意向承租方为企业的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自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截图。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标的交割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未依法履行与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签订的门面房租赁合同义务的原承租人不得参与本次招租。

二、与南京科技职业学院败诉判决已生效的或正在诉讼过程中的意向承租方不得参与本次招租。

三、意向承租方熟悉并能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和“卫生防疫法”,不得制作、销售三餐主食、烧烤、蒸煮、油炸类小吃。

四、意向承租方如报名公开招租的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多个房屋(场地)标的中,只能取得第一个确认成交出租标的的承租权。

五、已承租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房屋(场地)但未到期的;因承租方原因在本次公开招租前未与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签订前期租赁合同的单位、个人不得参与本次公开招租。

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本次招租的标的为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房产,南京科技职业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全资企业,负责房产租赁管理。

八、最终解释权归南京科技职业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有。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3*****727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138*****327
疫情防控期间申请进校查勘现场的意向承租人应按照学校统一规定办理手续。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2-12-09 08:30:00 至 2022-12-22 17:00:00
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www.jscq.cn/wljdt),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递至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一)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决定(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租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截图;

6、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意向承租方(个体工商户)须报送材料:

1、个体工商户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承租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4、个人征信报告;

5、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公告期满后,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三、交易方式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四、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金金额:*****.00元整,按照系统提示交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三、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5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3、(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公告约定的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2)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承租方缴纳首月租金后,交易保证金扣除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四、处置方式:其他处置方式参照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jscq.com.cn/jyzn/cqjyzjjs/******/t******21_*****.html)执行。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挂牌转让/加价增价幅度(元)1000
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产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郜先生
咨询电话025-********
咨询时间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
技术支持徐女士:400-828-9082,025-********
其他传真:025-********






标签: 门面房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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