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洪灾害防治省本级实施招标公告

山洪灾害防治省本级实施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省本级实施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吉林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主要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9个标段,第一标段为调查评价成果三维呈现及小流域基础信息采集;第二标段为自动水位监测站补充完善;第三标段为自动雨量水位一体监测站补充完善;第四标段为山洪灾害视频监控系统补充完善;第五标段为山洪灾害视频监控系统补充完善;第六标段山洪灾害防御洪水预报系统建设;第七标段山洪灾害降水雷达测算查询系统建设;第八标段为珲春河、浑江、饮马河洪水风险图编制;第九标段为嫩江(右)、渭津河、牡丹江、西辽河(右)、辉发河、长春市城防洪水风险图编制。

2.2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5年10月15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 第一标段为调查评价成果三维呈现及小流域基础信息采集的投标人需具备:

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② 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且有乙级以上(含乙级)航飞资质。

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第二、三标段投标人需具备:

① 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② 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

③ 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颁发双软认证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④ 具有1个以上(含1个)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必须同时具有监测预警站点(含自动水位站)和中心监测平台)建设的成功案例(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相关业绩单位出具的用户满意证明书原件。用户满意证明书原件必须包含项目建设内容、业主单位满意评价、业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备核查。

⑤ 上述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第四、五标段投标人需具备:

① 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② 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

③ 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颁发双软认证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④ 具有1个以上(含1个)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必须同时具有监测预警站点、中心监测平台和视频监控)建设的成功案例(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相关业绩单位出具的用户满意证明书原件。用户满意证明书原件必须包含项目建设内容、业主单位满意评价、业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备核查。

⑤ 上述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第六标段为山洪灾害防御洪水预报系统建设的投标人需具备:

① 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

②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

③ 具有1个以上(含1个)防汛类系统软件建设的成功案例(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相关业绩单位出具的用户满意证明书原件。用户满意证明书原件必须包含项目建设内容、业主单位满意评价、业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备核查;

④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5) 第七标段为山洪灾害降水雷达测算查询系统建设的投标人需具备:

① 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

② 必须是所投软件产品的开发商。

③ 投标人需有3个以上(含3个)省级气象软件建设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④ 投标人需有Arcgis GP服务方面经验,能够对地图定制化开发。

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第八标段珲春河、浑江、饮马河洪水风险图编制;第九标段为嫩江(右)、渭津河、牡丹江、西辽河(右)、辉发河、长春市城防洪水风险图编制的投标人需具备:

① 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

②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甲级资质;

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参加以上标段投标的投标人近5年(2010年6月1日—2015年5月31日)凡有吉林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业绩的,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全部山洪灾害防治相关业绩单位出具的用户满意证明书原件,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购买招标文件资格或作为废标条件。用户满意证明书原件必须包含项目建设内容、业主单位满意评价、业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备核查。

3.2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1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 楼(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人民大街9999号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规定的材料原件以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一至五标段每套800元,六标段每套500元,七标段每套300元,八标段每套1000元,九标段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6月25日11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 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人民大街9999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韩建华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元鹏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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