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设备及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机房设备及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新源县人民医院中心机房设备及装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XYCG(GK)--- *******号)
新源县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采购人所需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政府集中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招标公告有关事项内容通知如下:
一、采购人:新源县人民医院
二、集中采购机构:新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招标项目编号:XYCG(GK)—*******号
四、招标项目名称:新源县人民医院中心机房设备及装修工程建设项目
五、项目名称及内容:
对新源县人民医院中心机房进行设备布置和整体装修,包括机房装修部分、配电部分、综合布线系统部分、机柜部分、UPS部分、空调新风系统部分、动力环境监测系统部分、视频监控报警系统部分、门禁系统部分、气体消防部分、防雷接地系统部分、院内医疗局域网络改造部分等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四级(含四级)以上或具备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投标供应商必须是新疆境内注册的系统集成商,具有较强实力、具备十年(含十年)以上的系统集成经验、并具有良好信誉的专业系统集成供应商;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供应商所投精密空调、UPS不间断电源、网格桥架、机房墙板、机柜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厂商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5、由于本项目施工现场较为复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赴施工现场勘察并出具具体设计方案,设计方案需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
6、2012年以来在新疆范围内具有类似项目的良好业绩,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机房建设类似项目业绩相关证明文件以及证实方式,单个机房项目类似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70万为有效类似业绩。机房类似项目业绩数量不少于2个,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7、具备年检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8、投标代表具备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
9、投标供应商有按期优质高效地完成上述工程项目及服务的实力;
10、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名时供应商必须手持当地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用工信用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证明原件;
11、供应商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或新源县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书面证明原件;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凡满足上述投标资质拟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等资料去采购单位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取得时间:2015年6月2日京时10:00至2015年6月18日京时19:00止(节假日除外)。
取得地点:新源县城西新区县委办公楼北楼一楼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文件售后不退)
八、答疑截止时间及方式:2015年6月19日下午京时18:00整,新源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传真或网上公告的方式给予答复。
九、资质审查时间:2015年6月24日京时10:00 时。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6月24日京时10:00 时。
十一、开标地点:新源县城西新区县委办公楼北楼一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
十二、采购项目具体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139*****551 ****-******* 传 真:****-*******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地址:新源县城西新区县委办公楼北楼一楼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邮政编码:835800
户 名:新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新源县支行
开户行电话:****-*******
新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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