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监管服务招标公告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监管服务招标公告


衢江区铅锌、石灰石、方解石、建筑石料、白云岩、萤石矿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监管服务项目(三年半)

招 标 文件

项目编号:LT2015-013

项目名称:衢江区铅锌、石灰石、方解石、建筑石料、白云岩、萤石矿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监管服务项目(三年半)

招 标 人: 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日 期: 二○一五年 五月

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区监管办备案:

招 标 公 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87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浙土资发[2006]34号)、《关于切实加强露天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督管理的通知》(浙土资发[2005]51号)和《关于加强地下开采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督管理的通知》(浙土资发[2006]26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以及前一轮衢江区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管项目已经实施完毕的实际,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拟对新一轮的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监管项目进行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已经落实。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衢江区铅锌、石灰石、方解石、建筑石料、白云岩、萤石矿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监管服务项目(三年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浙江省矿山地质测量机构甲类资质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如分别具备上述资质的两家单位属隶属关系,须浙江省地质勘查局出具证明,可以上级单位作为投标人同时具备上述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在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qj.qz.gov.cn/zfxxgkml/cgzb/)、衢江区招投标信息网(www.qjggzy.com)下载,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00 元/份,在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请于2015年 6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日)前到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103办公室)现场交纳此次开标项目的席位费。

五. 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截止时间:2015年 6 月 11 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衢江区监管办备案账户汇出,未在衢江区监管办备案企业账户的单位,请到综合科预先办理企业账户备案登记(****-*******)。投标申请人以采用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为主,转账支票(限衢州市内)方式到单位开户行交纳,也可采用银行汇票、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户名: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工行衢江支行;帐号:****************319 ,投标人电话确认资金到账后,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证(银行回单)到衢江区监管办综合科完成项目确认。(联系电话:****-*******,联系人:郑朕)。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6 月 12 日 15 时 00 止,地点为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东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665521

代理机构: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李 联系电话:*******

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

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衢江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5年 6 月 4 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

1

项目名称

衢江区铅锌、石灰石、方解石、建筑石料、白云岩、萤石矿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监管服务项目(三年半)

2

项目位置

衢州市衢江区域内

3

工程概况

衢州市衢江区2015下半年、2016、2017、2018年度铅锌、石灰石、方解石、建筑石料、白云岩、萤石矿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监管。

4

项目投资额

*******

5

项目资金来源

√政府100% □国有 % □集体 % □私营 % □外资 %

6

招标内容

(1)2015-2018三年半的铅锌、石灰石、方解石、建筑石料、白云岩、萤石矿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矿山储量年报编制(目前为35家,其中地下矿13家,露天矿22家)。(2)2015年下半年-2018年三个半年度的铅锌、石灰石、方解石、建筑石料、白云岩、萤石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管(目前为35家,其中地下矿13家,露天矿22家)。

7

工期要求

总工期42个月,2015年7月-2018年12月。

8

要求质量标准

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矿山储量年报编制按《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国土资发[2008]163号)和《浙江省矿山储量地质测量暂行技术要求》(浙土资发[2006]156号)执行,提交经专家审查合格的年报成果。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督管理工作按《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加强露天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督管理的通知》(浙土资发[2005]51号)和《关于加强地下开采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督管理的通知》(浙土资发[2006]26号)等文件要求开展,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依据经评审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现场检查,提交检查报告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备案表》。对列入重点检查的矿山,根据实际情况加密检查或跟踪检查,提交专项报告、图、表、数据。

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0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 6月 4 日

地点: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东侧)

11

投标担

保金额

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截止时间:2015年 6 月 11 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衢江区监管办备案账户汇出,未在衢江区监管办备案企业账户的单位,请到综合科预先办理企业账户备案登记(****-*******)。投标申请人以采用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为主,转账支票(限衢州市内)方式到单位开户行交纳,也可采用银行汇票、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户名: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工行衢江支行;帐号:****************319 ,投标人电话确认资金到账后,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证(银行回单)到衢江区监管办综合科完成项目确认。(联系电话:****-*******,联系人:郑朕)。

12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60天。

13

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至: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东侧)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 月 12日 15 时00分

14

开标

时间:2015年 6月12 日15时00分

地点: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东侧)

15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书正本1份,副本4份;商务标书正本1份,副本4份;资信证明文件6份(1份用于资格审查,5份装入商务标中)。

16

项目承包方式

√投标人总包,不得分包、挂靠。

17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浙江省矿山地质测量机构甲类资质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如分别具备上述资质的两家单位属隶属关系,须浙江省地质勘查局出具证明,可以上级单位作为投标人同时具备上述资质。);

18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包括正、副本)应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按投标文件密封封面格式填写或打印予以密封(格式见附件1)。

√在密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代理人签字)。

√资格审查时备查的资信证明文件,单独装袋,不须密封,以便检查。

19

评标办法

√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值最高值为中标人。

20

招标文件费用

√每套收成本费400元,售后不退。

21

资格审查

√按有关规定审查,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资信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现场作出决定。

22

招标文件的质疑与澄清时间

2015年 6 月 8 日上午 12 时之前向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逾期不得提出。并于2015年 6 月 10 日在衢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网公布澄清的内容与质疑的答复;请各投标人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23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衢江区范围内有行贿记录且经衢江区检察院审查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则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并且责任自负。

24

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由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负责解释。

25

特别声明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金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包括迟到)一个年度内累计发生2次以上或者被废标累计4次以上的列入不良行为。

参加开标会议迟到的投标人若未携带本项目投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的视同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以书面方式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内容将不作变动。


第二章 总 则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衢江区铅锌、石灰石、方解石、建筑石料、白云岩、萤石矿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监管服务项目(三年半)。

2、项目概况:衢州市衢江区2015下半年、2016、2017、2018年度铅锌、石灰石、方解石、建筑石料、白云岩、萤石矿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监管。

3、招标单位: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

4、交通位置:衢州市衢江区。

5、工作目的:通过矿山储量动态监测,摸清每个矿山资源家底及及储量动态变化情况,有效预防和制止破坏和浪费资源现象,使矿产储量登记统计更加真实,促进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缴。通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监管,督促矿山企业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有效预防和制止越层越界等违法开采现象的发生,减少矿山事故的发生。

6、工作时间:总工期42个月,2015年7月-2018年12月。

7、付款方式:按中标价结算,每年年底结算一次。

8、投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招标内容

1)2015下半年-2018三年半的铅锌、石灰石、方解石、建筑石料、白云岩、萤石矿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矿山储量年报编制。(2)2015年下半年-2018年三年半的铅锌、石灰石、方解石、建筑石料、白云岩、萤石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浙江省矿山地质测量机构甲类资质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如分别具备上述资质的两家单位属隶属关系,须浙江省地质勘查局出具证明,可以上级单位作为投标人同时具备上述资质);

四、质量要求

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矿山储量年报编制按《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国土资发[2008]163号)和《浙江省矿山储量地质测量暂行技术要求》(浙土资发[2006]156号)执行,每年年底一资,提交经专家审查合格的年报成果。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督管理工作按《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加强露天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督管理的通知》(浙土资发[2005]51号)和《关于加强地下开采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督管理的通知》(浙土资发[2006]26号)等文件要求开展,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依据经评审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现场检查,提交检查报告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备案表》。对列入重点监测的矿山,根据实际情况加密检查或跟踪检查,提交专项报告、图、表、数据。

五、最高限价

根据衢州市衢江区铅锌、石灰石、方解石、建筑石料、白云岩、萤石矿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监管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监管收费投标最高限价:以单个矿山为标准,半年标准为地下矿山0.7万元/半年,露天矿山 0.6 万元/半年,全年标准为地下矿山1.4万元/年,露天矿山1.2 万元/年。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本招标文件对招标单位和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需认真审阅。凡投标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投标保证金

2.1投标保证金交纳: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截止时间:2015年 6 月 11 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衢江区监管办备案账户汇出,未在衢江区监管办备案企业账户的单位,请到综合科预先办理企业账户备案登记(****-*******)。投标申请人以采用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为主,转账支票(限衢州市内)方式到单位开户行交纳,也可采用银行汇票、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户名: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工行衢江支行;帐号:****************319 ,投标人电话确认资金到账后,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证(银行回单)到衢江区监管办综合科完成项目确认。(联系电话:****-*******,联系人:郑朕)。

2.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2.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在退还保证金时,接收单位收到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给各个未中标单位退还保证金。

2.4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4.1投标人拒绝按规定修正标价;

2.4.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拒签订合同协议的;

2.4.3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4.4投标人有串标行为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2.4.5投标人无故迟到或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的。

2.5投标人不得有正在公示的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在投标过程中,隐瞒向招标人如实提供不良行为记录、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等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的20%不予退还;提供虚假业绩、伪造获奖文件(证明)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的30%不予退还;投标申请人递送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伪造身份证、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等资质证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的50%不予退还。投标申请人递送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明有串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不按中标结果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有案件在查时,涉案企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付款方式:以当年实际完成监测的矿山数为准,按中标单价每年年底结算一次。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招投标双方与投标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汉语)。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文件、技术标、商务标三部分组成

1.资信文件:

1.1资信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2)

1.2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1.3 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3);

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

1.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

1.6资质文件:投标人矿山地质测量甲级资质证书(开标时提供原件)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丙级及以上文件(如分别具备上述资质的两家单位属隶属关系,须浙江省地质勘查局出具证明,可以上级单位作为投标人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开标时提供原件),本项目参加人员职称及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1.7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介绍(自拟);

1.8投标人情况介绍(自拟);

1.9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包括本工程拟委任的主要负责人和参加人员资历表(格式见附件5);

以上1.1至1.9项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所需原件单独包装)一式六份,一份用于资格审查;五份装入商务标文件中。

2.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根据衢江区地质、矿产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实际而编制的“衢州市衢江区铅锌、石灰石、方解石、建筑石料、白云岩、萤石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监管工作方案”。编制大纲及格式(见附件,技术标封面详见附件6、附件7)

3.商务投标文件:

3.1商务部分封面(格式见附件8)

3.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9);

3.2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10);

注:投标方应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提供不全的有可能导致无效标

三、投标文件的分数和签署

1、投标人按本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及副本肆份,并标明“投标文件正本”

和“投标文件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按招标文件格式复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指定位置均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或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印章,如不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印章的则作无效标处理。

5、技术标副本采用暗标评审,未按要求编制的,作无效标处理,编制要求如下:⑴纸张规定:文字说明的采用A4白纸(70g);⑵使用WORD文件形式单面打印,不允许彩色打印,封面采用招标文件统一提供的格式(不含页眉、页码、页脚)。⑶标题宋体三号字,其他采用宋体四号字,不得加粗、倾斜,不得设置字符边框、底纹;行距为固定值22磅,字符间距为“标准”,页边距(上2.5厘米,其余为2.0厘米),一律不设页眉,页脚只准出现页码,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设在页脚对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不得分章或节单独编码;⑷技术标内容不准有投标人的任何痕迹,包括字符和徽标(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单位名称、地址、以往工程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单位名称以我单位或本单位等代替,施工人员姓名及数量以施工员一名、安全员一名等代替;⑸投标文件装订必须左侧装订,不得出现空白页;不得出现重复页;不得出现反装页;不得出现倒装页;⑹不得将问(标)题题目(包括问题前序号)自行修改或组织。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1正本、4副本)和报价文件(1正本、4副本)应分别包装在内层封套里,并在内封套上分别注明“技术文件(正本、副本)”、“报价文件(正本、副本)”的标记,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不予接受。

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5年 6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东侧)。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六、迟交的投标文件

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七、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第四章 开 标

一、开 标

1、招标人将于2015年 6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在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东侧)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及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随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文件(复印件无效),准时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的专职交易员,并出示交易员证。未办理交易员证的投标人,其委托代理人在参加投标活动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连续交纳近3个月以上)。

2、未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符合特别声明的,作废标处理。

二、开标程序:

2.1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2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无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应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3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4公证处工作人员当众启封各投标人的商务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2.5计算商务标得分;

2.6由工作人员把签字确认的商务标送评委进行评审;

2.7评标委员会成员按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的商务标进行评审,如评委会在评审过程中认为投标人在商务标中有关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发出澄清函,由投标人澄清;

2.8公布商务标评审情况;

2.9当众启封各投标人技术标,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检查其投标书是否符合规定签署的,并送评委评审;

2.10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

2.11公证人员验证并公布技术标的评审情况;

2.12当众启封评审得分前五名的资格审查资料,然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2.13公布总评审结果;

2.14由招标人宣布中标候选人;

2.15公证机构宣读公证词;

2.16经确认无误,且有效投标文件达不到三家以上(含三家)投标文件后,视为本次招标缺乏有效竞争而重新组织招标;

2.17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无效标的确认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2、密封处未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带相关证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4、投标报价表未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不清的。

6、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7、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8、投标单位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9、提交的相关原件与复印件不符的。

10、相关复印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开标时不能提供该复印件原件的,默认为无该复印件的原件,做无效标处理。

11、在本招标文件中未明确,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废标情形。

12、未响应招标文件的。

第五章 评 标

一、评标组织

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土资办【2011】32号 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抽取5个评委依法组成评审小组(其中3个是库外专家)。

二、投标文件的澄清

2.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清澄或者说明。

2.2有关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回答,该书面回答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书面澄清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2.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的内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4拒绝招标人的通知到场进行答疑和澄清或不派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的,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对其投标进行评议的,作为废标处理。

三、评标内容的保密

1、 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

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等不应向投标人或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 投标文件在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组成的评审小组

成员有施加影响的行为,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评标办法

1、评审小组根据招标文件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开标后,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初审,不能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将失去资格;评标委员会其次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响应性等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不进入评标范围。评标专家组以开标、审标、询标情况为基本依据,对有效的投标文件及其投标人提供的其他内容按评标内容进行分析和评议。先评商务标,后评技术标。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或特殊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执行。

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资信审查内容见第页),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标评审和技术标评审后评标价得分前3名的投标文件按其商务标得分与技术标得分之和(保留两位小数)作为综合评分值。

本项目按投标人商务标(含资质信誉)和技术标两大部分进行评分,投标人商务标占40分,技术标占60分。

具体评分内容及分值如下:

(一) 商务标(40分)

1、资信与业绩(10分)

1.1参加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应包括项目负责1名,成员3人(含3人)以上(辅助人员不计),均具高级职称的,得4分,中级职称的,减1分;

1.2投标人具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甲级资质的,得4分, 乙级资质的得3分,丙级资质的得2分;

1.3投标人近3年内在衢江区开展过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监管工作,且信誊较好的得2分,未在衢江区开展过的,不得分。

2、投标报价合理性(30分)

先取全部有效报价的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再将投标人的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满分30分,每高于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每低于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0.5分,不足1个百分点的,采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并保留1位小数。

(二)技术标(60分)

1、目的任务明确(4分)

2、工作依据充分(4分)

3、方案章节齐全,内容完整(15)

4、技术路线正确,计划安排合理(15)

5、相关专业人员配备齐全(8)

6、相关设备配备齐全(8)

7、安全生产措施得当(6)

五、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确定三名中标候选人,确定总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最高分若出现并列的情况,现场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1、宣布中标候选人后,由招标人按排序定标: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或不能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或按招标文件不能中标的或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投标中先前中标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招标人将选择重新招标。2、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并到区检察院和监管办对其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在本标段投标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而在实质上不影响招标文件或影响评标结果的,或其投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投标中先前中标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或安招标文件其他条款规定不能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重新招标。3、招标人定标后,如无异常情形就报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衢江区监管办备案。

第六章 其他事项

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项目合同价;

二、对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并不作任何解释;

三、开标结束后中标结果公示三天;

四、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内,到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签定项目合同,逾期未来签定合同,我局将视其为弃标;

五、其他未尽事项,由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负责解释。

合同格式

衢江区铅锌、石灰石、方解石、建筑石料、白云岩、萤石矿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监管服务项目(三年半)采购合同协议

项目名称:衢江区铅锌、石灰石、方解石、建筑石料、白云岩、萤石矿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监管服务项目(三年半)

甲方: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

乙方:

签订日期:2015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甲方: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

乙方:

1、 总则

甲、乙双方根据衢江区铅锌、石灰石、方解石、建筑石料、白云岩、萤石矿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监管服务项目(三年半)的要求,经公开招标,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服务方、乙方必须完全按有关规定和本协议条款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协议。

2、 协议的范围,工期、地点及方式

2.1协议范围:衢江区铅锌、石灰石、方解石、建筑石料、白云岩、萤石矿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监管服务项目(三年半)

2.2服务内容:(1)2015-2018三年半的铅锌、石灰石、方解石、建筑石料、白云岩、萤石矿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矿山储量年报编制(目前为35家,其中地下矿13家,露天矿22家)。(2)2015年下半年-2018年三个半年度的铅锌、石灰石、方解石、建筑石料、白云岩、萤石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管(目前为35家,其中地下矿13家,露天矿22家)。测算投资额约156.1000万元。如矿山数量增减按实结算调整。

2.3工期: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监管:每年对每个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四次现场监督检查,以矿为单位提交监管工作总结报告,真实反映矿山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监管在每年的8月15日前提交上年度的半年监管成果(不需要评审),在每年的12月20日前提交本年度的监管成果(需要评审)。所提交的地质资料须符合省厅矿山开发利用监管和《矿产年报编制》要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储量动态监测:按甲方要求完成。

2.4服务地点:衢州市衢江区域内。

3、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监管乙方相关内容:

(1)每年度上半年和全年度各采矿权人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备案表(装 订成册)。

(2)《衢江区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监管工作总结》(半年、全年)

以上成果一式两份(纸质)并附电子文档一套。

(3)《矿山储量年报》及其附图附表;

(4)矿产资源统计基础表;

(5)生产矿量、矿山储量台帐;

(6)审查材料(专家审查意见)。

3.1乙方本着科学负责的态度在甲方的指导和协助下独立完成该项目。

3.2委托方(甲方)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一周(时间)内,委托方应向服务方(乙方)提供下列材料和工作条件:

(1)各年度拟工作矿山地质资料、矿山采矿许可证;

(2)原有矿山测量的有关数据资料

(3)工作中所需的其他资料。

3.3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涉及双方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按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3.4验收、评价方法

工作成果达到了本合同第一项所列要求,采用专家评审方式验收,按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进行,评审费用由乙方负责。

4、储量动态监测相关内容:

4.1GPS控制测量: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4.2矿山工程测图:采用免棱镜全站仪现场草图的方法进行野外数据采集。尤其在测绘采剥工程宕面时,运用免棱镜全站仪可准确测绘作业人员难以到达的宕面边界线,既保证宕面范围的准确性和采剥面足够的碎部点密度,又保证了作业安全。

4.3按照1:1000比例尺修测矿山开采范围内的矿区地形图;按照1:500比例尺实测采剥工程平面图。

4.4按照1:200~1:500比例尺实测地下开采矿山阶段水平巷道平面图,修测矿山井上井下对照图。

4.5内业编辑成图:采用南方CASS2008多用途数字测绘软件结合现场草图编辑成图。

4.6各项注记:(1)矿区范围(拐点)的注记;(2)居民地、单位等名称的注记(行政村、自然村);(3)测量控制点的注记;(4)矿山平面布置及设施的注记;(5)采坑位置、开采平台、斜坡、等高线等的注记;(6)公路、矿山道路等的注记;(7)高压、配电、低压、通讯等管线的注记;(8)开采标高的注记等。

4.7编制矿山测量技术总结,经自查、专查合格后提交成果,供储量报告编制单位使用。

4.8执行技术标准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

标准等级

1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GB/T18314-2009

国标

2

《浙江省GPS-RTK测量技术规定》

ZCB001-2008

行标

3

《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

国标

4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

GB/T20257.1-2007

国标

5

《地质矿山勘查测量规范》

GB/T18341-2001

国标

6

《浙江省矿山储量地质测量暂行技术要求》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4.9甲方的义务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

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5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

3、应当配合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

4、甲方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5、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生产的测绘成果。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4.10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5日内,根据甲方的有关材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查。

2、按时组织测绘队伍进矿作业,严格遵守矿山安全各项规定。

3、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

4、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

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4.11乙方应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地质测量资料的真实性。在矿山地质测量工作中弄虚作假、伪造地质测量资料的将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4.12服务期间,乙方都要指定专门技术人员跟踪服务,解决有关监督检查与矿山储量地质测量服务方面的问题,对甲方提出与本服务有关的问题解决实际最长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5.违约行为

5.1乙方以上行为将作为违约:

(1)逾期提交资料及延迟提交资料,不可抗力除外。

(2)提交的资料的规格和技术参数、质量与相关规定存在着不符,并私自降低服务的规格和技术参数、质量等。

(3)不履行协议条款或只履行部分协议条款,或拒绝履行协议义务。

(4)不履行服务承诺及相关的伴随服务。

(5)违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5.2甲方有下列行为将作为违约:

(1)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交的资料或逾期延迟验收。

(2)违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6、违约责任

6.1乙方必须严格科学、客观、公正的开展开发利用方案监督检查和矿山储量地质测量工作,对提交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全面负责。乙方没有及时发现越界、越层开采的,除下列第二、三款处理外,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6.2若乙方原因,不及时提交的检查、地质测量资料的,每次核减协议金额20%的违约金;第二次发现检查、地质测量资料不实、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委托方、矿山企业有权拒付全部费用,并终止协议履行。

6.3若乙方原因,不及时提交的检查、地质测量资料的,每次核减协议金额20%的违约金。

6.4乙方若故意弄虚作假,提交虚假资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拒付全部协议费用,并终止协议履行。同时,甲方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并由省国土资源厅按有关规定执行处罚。

6.5若甲方原因,造成检查、地质测量资料不实、不全或不及时的,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反应,待甲方衔接后重新组织测量。

7、服务费用与付款方式

7.1衢江区铅锌、石灰石、方解石、建筑石料、白云岩、萤石矿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监管服务项目(三年半)费用总额为 佰 拾 万 仟元整(¥ 元)(包括评审等一切费用)。具体附中标人投标报价清单。

6.2付款方式:中标人完成合同规定的矿山种类、个数、次数、清单内容,并通过成果验收后15天内,支付当年费用。

8、其它约定

8.1服务期内甲方范围内如有新增要求乙方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和开发利用方案监管服务、督察服务的,费用参考本协议同类矿山单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8.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9、协议生效

9.1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9.2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盖单位章) 乙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合同鉴证方:

鉴证日期:

附件1 :封套封面

投标文件密封封面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地址: 邮编:

投标联系人: 电话:

文件密封时: 年 月 日 时 分

文件开封时: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封

1、技术投标书,正本 份,副本_ _份;

1.投标文件密封封面必须用永久性笔迹详细填写或打印;

2. 商务投标书可以与技术标书封面相似,但必须有“商务标”字样,正本 份,副本__份;

3. 投标文件密封各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2资信部分封面

工程

资 信 部 分

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 (盖 章)            

法定代表人: (盖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投标声明书

致:_______ __(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_______ __(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___ __(姓名)系_______ 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 _ __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

3.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本人因事不能亲自参加开标会议,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衢江区铅锌、石灰石、方解石、建筑石料、白云岩、萤石矿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监管服务费(三年半)项目的开标会议,代理人在本项目开标、评标期间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部门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参加本项目工作人员配备表


姓 名

拟任职位

学 历

出生年月

工作年限

专业

职 称

工作业绩

注: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随表附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技术标正本封面

投标文件

正本

项 目 名 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

投标人:(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盖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7技术标副本封面

衢江区铅锌、石灰石、方解石、建筑石料、白云岩、萤石矿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监管服务项目(三年半)工作方案

技术标

(副本)

《衢江区铅锌、石灰石、方解石、建筑石料、白云岩、萤石矿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监管服务项目(三年半)工作方案》编写提纲

前言

一、 工作目的与任务

二、 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一章 工作背景

一、衢江区地质矿产基本情况

二、衢江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第二章 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工作

一、人员组织、装备

二、工作内容及计划安排

三、成果提交

四、质量保证

五、安全措施

第三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监管工作

一、人员组织、装备

二、工作内容及计划安排

三、成果提交

四、质量保证

五、安全措施

第四章、工作承诺

第五章、售后服务

附件8商务标封面

工程招标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商务标)    

投标人: (盖 章)            

法定代表人: (盖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9

投 标 函

致:_______ __(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项目编号:_____ __),签字代表_______ (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___ __(投标人名称)提交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______个日。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 _____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 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10

投标报价表

工程名称:衢江区铅锌、石灰石、方解石、建筑石料、白云岩、萤石矿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监管服务项目(三年半)。


名 称

报 价(元/个)

报 价(元/个)

包括内容

衢江区铅锌、石灰石、方解石、建筑石料、白云岩、萤石矿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监管服务项目(三年半)

地下开采矿山(7家):

露天开采矿山(16家):

合计:每年

地下开采矿山(7家):

露天开采矿山(16家):

合计:每半年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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