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794)海联路19号物业翻新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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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主)广东汉威城建有限公司,(成)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通过
2(主)广东祺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华南创图设计有限公司通过
3(主)广州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成)北京华茂中天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通过
4(主)广东海山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成)北京中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通过
5(主)广东晟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翻新改造 设计施工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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