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水收集处理及利用二期水利工程招标公告
尾水收集处理及利用二期水利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水北调东线沿线城市洪泽县尾水收集处理及利用项目二期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国有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洪泽县清盈尾水湿地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办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 洪泽县尾水收集处理及利用项目二期水利工程;
(2)建设地点:南水北调东线沿线城市洪泽县境内,宁连高速东侧400余米、苏北灌溉总渠以南约6500米;
(3)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1#交通桥、2#交通桥、3#交通桥、5#交通桥、泵房、5#提升泵站压力水箱改造、5#节制闸、1#引水闸、2#引水闸、3#引水闸、1#退水闸、调节池、中沟节制闸、南线控制阀、北线控制阀、10#、12#生态廊护砌、7#表面流石油管线过路涵、潜流湿地分水闸、7#表面流出水口涵洞、2号潜流湿地出水口等,投资额约800万元。
(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5)质量等级: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标准;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选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7)投标人近五年内必须具备类似本工程的业绩,工程造价不低于600万元,本工程建设内容中提及护砌工程、土方工程不作为类似工程,投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其竣工验收备案之日必须在2010年5月1日以后;
(8)拟选派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上显示的最近一次的缴费终止时间须在2014年11月到2015年5月之间,否则不予认可);
(9)投标人需具备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且投标保证金出自此账户;
(10)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采用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⑴请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6月4日至开标前在洪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开标现场缴纳,本工程不再接受现场报名;
⑵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10日。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投标人应及时更新备案资料。
6、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苏建规字[2013]4号文),由投标人代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为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A);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为10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1.0分,每低于1%扣减0.5分,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分,扣完为止。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排名;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如果投标人报价高于此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7、付款方式: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的50%付已完工程量工程价款的3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工程价款的70%,完工验收合格后7日起,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付至审计价90%,完工验收合格后7日起,在第二个结算年度内付清余款。
8、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联系人:季 军 联系电话:189*****322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晓勇 联系电话:189*****618
招标人: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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