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意见征集】金寨县古碑镇关于征求《金寨县古碑镇村级“小微服务”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网上意见征集】金寨县古碑镇关于征求《金寨县古碑镇村级“小微服务”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金寨县古碑镇村级“小微服务”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修改意见。
一、意见征集时间:2022.11.10-2022.12.10
二、反馈渠道
(一)来信地址:古碑镇人民政府(金寨县古碑镇迎宾大道)
(二)电子邮箱:*********@qq.com,联系人:袁金钊
(三)反馈电话:0564—*******
起草说明:
根据《关于开展村(社区)“小微服务”清单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2〕159号)文件精神,省委编办确定古碑镇开展村级“小微服务”清单编制试点工作。在市委编办指导下,结合我县基层实际,在深入部分村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金寨县古碑镇村级“小微服务”事项清单》。
一、清单审核原则
按照“群众急需、操作方便、突出民生、兼顾特色”的原则集中审核,确定事项。
一是坚持管用有效,不做盲目增量。全面收集、梳理村级层级日常开展的公共服务事项和水电气、电信、法律援助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以村级实际承接能力为落脚点,保证村级做过的、正在做的服务事项纳入清单。
二是坚持易懂好用,界定事项类型。科学设置事项分类,让群众一目了然、一看就懂。根据国发〔2022〕2号文件要求,将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等领域依申请类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小微服务事项范围,区分为受理转报和村办结;村级依法履职及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制定主动服务类事项;根据基层实际承接能力,建立帮办代办服务事项,无偿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
三是坚持依法依规,合理减少材料。梳理办理条件时,以法律法规要求为基础,结合实际办理需要,比对政务服务网现有事项,不一味减负而删减必要办理材料。同时认真对照其他部门制定的《小微权力》、《不应由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及办事指南清单》等,确保界限清晰、要求一致。
二、清单主要内容
形成的《金寨县古碑镇村级“小微服务”事项清单》共98项,其中依申请类事项69项(受理转报47项,村办结22项);主动服务类29项。
附件:《金寨县古碑镇村级“小微服务”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
金寨县古碑镇村级“小微服务”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
序号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申请(服务)条件 | 申请(受理)材料 | 备注 | |
1 | 一、依申请类 | (一)养老服务 | 80岁以上高龄津贴申请转报 | 达到80周岁老人。 | 1.身份证;2.户口簿。 | 受理转报,政务 服务网事项 |
2 | 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申请转报 | 70周岁以上享受低保。 | 1.低保证;2.身份证;3.户口簿。 | 受理转报,政务 服务网事项 | ||
3 | 进入敬老院集中供养申请转报 | 本村户籍特困供养人员。 | 1.身份证;2.五保证。 | 受理转报 | ||
4 | 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及补办转报 | 60周岁以上居民。 | 1.身份证;2.户口簿;3.1寸免冠照片。 | 受理转报 | ||
5 |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贴申请转报 | 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入伍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 1.身份证;2.户口簿;3.退出现役军人相关证明。 | 受理转报,政务 服务网事项 | ||
6 | 居家养老政策咨询 | 属本行政区域内的居民。 | / | 村办结 | ||
7 | 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审核转报 | 建国以来累计在村任职3年以来(含3年)、正常离任且年满60周岁的村“两委”干部。 | 1.身份证;2.申请表;3.离任村干部证明材料。 | 受理转报,政务服务网事项 | ||
| 一、依申请类 | (二)残疾人 服务 |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申请转报 | 持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 1.残疾人证;2.身份证;3.户口簿。 | 受理转报,政务服务网事项 |
9 | 残疾人个人创业补贴申请转报 | 持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 1.营业执照从登记日期半年后;2.残疾人证;3.身份证或户口簿;4营业场所照片3张。 | 受理转报 | ||
10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审核转报 | 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主。 | 1.身份证;2.户口薄及残疾证;3.申请书;4.购买凭证。 | 受理转报 | ||
11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转报 | 持二代一、二级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 1.身份证、2.户口簿、3.残疾人证。 | 受理转报,政务服务网事项 | ||
12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转报 | 持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 1.身份证;2.户口簿;3.残疾人证;4.低保证。 | 受理转报,政务服务网事项 | ||
13 | (三)医疗卫生 | 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登记确认转报 | 达60周岁以上居民。 | 身份证。 | 受理转报,政务服务网事项 | |
14 | 精神病人医药费补助申请转报 | 持有精神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 1.残疾人证;2.身份证;3.户口簿;4.本年度诊断证明或医疗发票病例。 | 受理转报,政务服务网事项 | ||
15 | 医疗救助申请转报 | 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元。 | 1.申请书;2.身份证;3.户口簿;4.出院相关资料. | 受理转报 | ||
| 一、依申请类 | (三)医疗卫生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格评议转报 | 1.本人为农业户口,且户口在本县;2.1973 年以来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1933 年1月1日以后出生;5.年满60周岁。 | 1.身份证;2.户口簿;3.银行卡;4.3张2寸彩色照片。 | 受理转报,政务服务网事项 |
17 |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含手术并发症)资格评议转报 | 一、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女方年满49周岁;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5、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2、按规定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并发症,并持有县级以上并发症鉴定结论或意见;3、并发症尚未治愈或康复。 | 1.身份证;2.户口簿;3银行卡;4..3张2寸彩色照片。 | 受理转报,政务服务网事项 | ||
18 |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评议转报 | 1.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老年人;2.年满60周岁。 | 1. 身份证;2. 户口簿;3. 银行卡;4. 3 张2寸彩色照片。 | 受理转报,政务服务网事项 | ||
| 一、依申请类 | (三)医疗卫生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和补办材料转报 | 1.夫妻双方任一户籍在本县;2.子女为2016年1月1日前出生,16周岁之内的独生子女户。 | 1.身份证;2.户口簿;3.结婚证;4.独生子女光荣证申请表;5.出生医学证明;6.免冠2寸照片。 | 受理转报,政务服务网事项 |
20 | 计划生育家庭大病救助材料转报 | 1.本人户籍在本县;2.当年发生大病或意外伤残、死亡的计生困难家庭户夫妇 | 1.身份证;2.户口簿;3.银行卡;4.当年住院证明或者出院小结或者伤残死亡证明;5.个案申报表;6. 3 张2 寸彩色照片。 | 受理转报 | ||
21 | 生育服务登记卡登记发放 | 夫妻生育子女的。 | 1.身份证;2.户口簿;3.结婚证。 | 村办结,政务服务网事项 | ||
22 |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 检查 | 符合生育条件并计划怀孕的夫妻。 | 1.户口簿;2.身份证;3.结婚证。 | 受理转报 | ||
23 | (四)劳动就业 | 脱贫户产业奖补申报 | 从事农业生产达到一定收入的脱贫户。 | 身份证、申报表 | 受理转报 | |
24 | 村级公益性岗位申请转报 | 16-65周岁脱贫户、监测户。 | 1.身份证;2.帮扶手册。 | 受理转报 | ||
25 | 脱贫户省外就业交通补助申报 | 16-65周岁脱贫户、监测户省外务工人员。 | 1.帮扶手册;2.身份证;3.银行卡;4.务工单位证明。 | 受理转报 | ||
26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及贴息办理材料转报 | 1.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工商登记注册人应与贷款申请人相符;3.有固定的营业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 3.无不良信用记录; 4.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车贷以外,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5年内无商贷记录。 | 1.营业执照2.身份证3.户口簿、4.征信证明5.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推荐表。 | 受理转报,政务服务网事项 | ||
| 一、依申请类 | (四)劳动就业 | 林业采伐许可证申请转报 | 1.采伐林木权属清楚; 2.在采伐限额范围内。 | 1.身份证;2.林权证(或权属证明)。 | 受理转报 |
28 | 就业、创业政策咨询(登记)服务 | 属本行政区域内的居民。 | / | 村办结,政务服务网事项 | ||
29 | (五)社会保险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材料转报 | 无以下情况:死亡、出国(出境)定居、服刑、保险关系转出或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1、身份证;2.户口簿;3.社保卡。 | 受理转报,政务服务网事项 | |
30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申请转报 | 16周岁以上居民。 | 1、身份证;2、户口簿;3、社保卡或银行卡。 | 受理转报 | ||
31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费申请转报 | 1.重复参保人员; 2.未到领取年龄死亡人员。 | 1.参保明细或死亡证明;2.身份证;3.户口簿;4.社保卡。 | 受理转报 | ||
32 |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申请转报 | 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 | 1、被征地农民参保申报资料:填报《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附身份证、银行卡。2、被征地农民领取待遇申报资料:填报《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申请表》,附户口簿、身份证、银行卡。 | 受理转报 | ||
33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费申请转报 | 缴费人重复缴纳、误缴、多缴等可以退费的情形。 | 身份证。 | 受理转报 | ||
| 一、依申请类 | (五)社会保险 | 救灾资金发放初审 | 遭遇自然灾害且基本生活出现困难。 | 1.申请书;2.身份证或户口簿;3.社保卡。 | 受理转报,政务服务网事项 |
35 | 农业保险投保代办 | 承包、流转本村(社区)土地人员。 | 身份证。 | 受理转报 | ||
36 | 农业保险理赔代办 | 承包、流转本村(社区)土地人员。 | 1.投保单;2.身份证;3.受灾农作物面积照片。 | 受理转报 | ||
37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收 代缴 | 16周岁以上本村(社区)户籍人口。 | 身份证。 | 受理转报 | ||
38 | 人身意外伤害险代购 | 属本行政区域内的居民。 | 身份证。 | 受理转报 | ||
39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代收代缴 | 属本行政区域内的居民。 | 1.户口簿;2.身份证。 | 受理转报 | ||
40 | 电子医保凭证激活 | 属本行政区域内的居民。 | 智能手机。 | 村办结 | ||
41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补缴 | 1.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 2.没有按规定足年缴费的。 | 1.身份证;2.户口簿;3.社保卡。 | 村办结,政务服务网事项 | ||
42 | (六)住房保障 | 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评议转报 | 因灾倒损农房。 | 申请书 | 受理转报,政务服务网事项 | |
43 | 农村危房改造评议转报 | 脱贫户、监测户、残疾人、特困供养、五保户申请转报危房改造。 | 1.申请书;2.身份证;3.户口簿。 | 受理转报,政务服务网事项 | ||
44 | 农村建房申请转报 | 1.本辖区内的农村人口; 2.无房或需翻建的农户。 | 1.申请书;2.身份证;3.户口簿(翻建户需要提供不动产登记证)。 | 受理转报 | ||
45 | 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申请转报 | 1.农户厕屋要进院入室,通水通电、有门窗; 2.外部化粪池要有适合地方安装。 | 1.申请书;2.身份证;3.户口簿。 | 受理转报 | ||
| 一、依申请类 | (七)社会服务 | 脱贫户家庭子女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转报 | 本辖区脱贫户中高职全日制在校学生。 | 1.帮扶手册;2.学籍证明。 | 受理转报,政务服务网事项 |
47 | 分散供养的农村特困供养对象供养申请转报 |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 1.身份证或户口簿;2.收入财产状况说明;3.其他材料。 | 受理转报,政务服务网事项 | ||
48 | “四类”特困群体实施殡葬救助申请转报 | 1.受民政部门各类救助的城乡困难群众; 2.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 3.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员以及经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尸体。 | 1.殡葬救助申请转报表;2.逝者身份证;3.户口簿;4.继承人社保卡及身份证。 | 受理转报,政务服务网事项 | ||
49 | 死亡人员安葬补助申报 | 本辖区内死亡人员家庭。 | 1.继承人身份证;2.户口簿;3.社保卡;。 | 受理转报 | ||
50 |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转报 | 1.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 3.当地户籍或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居住5年以上的常住居民。 | 1.身份证;2.户口簿;3.收入情况声明;4.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残疾人证、住院出院小结、住院费用结算票据等)。 | 受理转报,政务服务网事项 | ||
| 一、依申请类 | (七)社会服务 | 临时救助申请转报 | 家庭因突发性事故(因灾、因病导致经济困难的)。 | 1.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2.身份证;3.临时救助申请书;4.家庭(个人)遭遇困难证明材料;5.家庭收入、财产状况证明;6.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 受理转报 |
52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 |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发生劳动人事争议。 | 本人口头或书面申请 | 村办结,政务服务网事项 | ||
53 | 群众矛盾纠纷调处 | 属本行政区域内的居民。 | 本人口头或书面申请 | 村办结 | ||
54 | 转接党组织关系 | 属本行政区域内的居民。 | 本人口头或书面申请 | 村办结 | ||
55 | 办理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承包户的协议手续 | 承包、流转本村土地人员。 | 1.身份证;2.户口簿;3.土地承包证。 | 村办结 | ||
56 | 惠民补贴查询服务 | 属本行政区域内的居民。 | 身份证。 | 村办结 | ||
57 | 扶危济困“互助社”资金申请 | 因重病、伤残、自然灾害等突发变故造成家庭刚性支出巨大的困难家庭,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的贫困家庭,互助社理事会认定的其他需要救助的对象 | 1.申请书;2.户口簿;3.身份证;4.导致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 村办结 | ||
58 | 惠民“一卡通”农户基础信息变更 | 属本行政区域内的居民。 | 1.身份证2.户口簿3.社保卡。 | 村办结 | ||
| 一、依申请类 | (七)社会服务 | 法律援助申请代办 |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 6.请求赔偿与交通、工伤、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 7.请求赔偿因高危作业造成损害的; 8.请求赔偿因使用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 9.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 10.因见义勇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民事权益的; 11.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民事权益的。 | 1.身份证; 2.相关证明材料。 | 受理转报,政务服务网事项 |
60 | 水、电、气、通讯费代缴 | 属本行政区域内的居民。 | 1.户号;2.手机号。 | 村办结 | ||
| 一、依申请类 | (八)证明出具 | 户口迁入迁出证明出具 | 属本行政区域内的居民。 | 1.迁入需要身份证2.接收证明 | 村办结 |
62 | 亲属关系证明出具 | 属本行政区域内的居民。 | 1.身份证;2.户口簿。 | 村办结 | ||
63 | 失联证明出具 | 失踪两年以上。 | 书面申请 | 村办结 | ||
64 | 一卡通开户证明出具 | 属本行政区域内的居民。 | 身份证、户口薄、个人申请书 | 村办结 | ||
65 | 查阅档案介绍信开具 | 申请人属行政区划内,或该申请人需要查阅的档案根据档案馆要求,需要由地方出具介绍信的。 | 身份证。 | 村办结,政务服务网事项 | ||
66 | 分户证明出具 | 本村户籍人员户口簿登记人员超过7人或父母与两个子女在一个户口簿且两个子女均已成家并不共同生活。 | 1.身份证;2.户口簿;3.结婚证;4.房产证明。 | 村办结,政务服务网事项 | ||
67 | 公民死亡登记证明出具 | 属本行政区域内的居民。 | 1.死亡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 | 村办结,政务服务网事项 | ||
68 | 困难家庭证明出具 | 生活困难家庭。 | 身份证 | 村办结,政务服务网事项 | ||
69 | 政审证明出具 | 属本行政区域内的居民。 | 村办结 | |||
70 | 二、主动服务类 | 组织适龄妇女“两癌”筛查 | 35-64岁妇女。 | 身份证。 | / | |
71 | 组织老年人健康体检 | 年满60周岁的老人。 | 身份证。 | / | ||
72 | 农民耕地保护、粮食作物补贴发放服务 | 承包、流转本村(社区)土地人员。 | 1.身份证;2.农户编码。 | / | ||
73 | 特色种养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 | 脱贫户、监测户、边缘户。 | / | / | ||
74 | 适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服务 | 年满18周岁男性公民。 | / | / | ||
75 | 留守儿童关爱服务 | 本辖区留守儿童。 | / | / | ||
76 | 假日课堂志愿服务 | 本辖区留守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 / | / | ||
77 | 村级老年食堂就餐 | 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 / | / | ||
78 | 行动不便党员“送学”上门服务 | 行动不便党员。 | / | / | ||
79 | 独居老年人关爱服务 | 年满60周岁的老人。 | / | / | ||
80 | 免费提供避孕节育药具服务 | / | / | / | ||
81 | 举办健康咨询活动 | / | / | / | ||
82 |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服务 | / | / | / | ||
| 二、主动服务类 | 提供水、电、气便民服务信息 | / | / | / | |
84 | 居民燃气、用电、用火等安全隐患排查 | / | / | / | ||
85 | 文明交通指引 | / | / | / | ||
86 | 疫情防控服务 | / | / | / | ||
87 | 安全教育志愿服务 | / | / | / | ||
88 | 夜间治安巡逻 | / | / | / | ||
89 | 安全饮水排查 | / | / | / | ||
90 | 党员远程教育 | / | / | / | ||
91 | 村村响广播政策宣传 | / | / | / | ||
92 | 科普宣传活动服务 | / | / | / | ||
93 | 电影放映下乡服务 | / | / | / | ||
94 | 送戏下乡服务 | / | / | / | ||
95 | 农村创业、就业培训 | / | / | / | ||
96 | 提供资料查阅服务 | / | / | / | ||
97 | 提供打印复印服务 | / | / | / | ||
98 | 农家书屋图书借阅服务 | / | / | / |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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