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兴边富民项目)的通知》资金文
关于公示《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兴边富民项目)的通知》资金文
关于公示《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兴边富民项目)的通知》资金文件及绩效目标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落实资金项目管理各环节的公示公开要求,接收群众和社会监督,现将《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兴边富民项目)的通知》资金文件及绩效目标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问题及时与我们联系。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7至2022年12月21日
国家监督举报电话:*****
联系单位: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财政局、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民宗局
联系人:陈刚联系电话:0999-*******
闫玉彪联系电话:0999-*******
师市财农〔2022〕86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兴边富民项目)的通知
61团、67团、68团、74团财政所,新疆伊犁职业技术学校: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兵财农〔2022〕46号),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3年兴边富民项目预算指标4572万元(详见附件1),其中:兴边富民行动项目4549万元、兴边富民行动项目管理费23万元。此款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该资金为中央财政直达资金,请你单位根据《第四师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实施方案》(师市财库〔2020〕7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
1.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兴边富民项目)分配明细表
2.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兴边富民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7日
抄送:师市民宗局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财政局2022年12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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