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人民医院内科大楼智能化系统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心人民医院内科大楼智能化系统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第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LTZB2015G-2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平市中心人民医院内科大楼智能化系统工程 已由 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以 四发改社字【2012】315号、四发改社字【2013】428号、四发改社字【2013】427号、四发改社字【2011】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四平市中心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_政府投资:50%自筹50%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此次内科大楼智能化系统建设范围包括多媒体信息发布子系统、机房工程子系统、应急后备电源子系统、防雷接地子系统、综合管路子系统、闭路电视监控子系统、防盗报警及紧急报警子系统、电子巡更子系统、门禁子系统、可视对讲子系统、卫星电视接收及有线电视子系统、电视伴音子系统、公共及紧急广播子系统、重症病房探视子系统、护理呼叫子系统、手术室示教子系统(管线预留、手术排班监控功能保留)、免提对讲系统、RFID新生儿定位子系统、楼宇自控子系统、能源计量系统、停车场管理子系统(管线预留、设备暂不上)、远程会议子系统(管线预留、设备暂不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子系统的优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开通、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四平市铁西区南迎宾街89号;

2.3 工 期:中标公示结束后10天内进入现场至内科大楼投入使用止;

2.4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设计要求。

2.5 计划投资额:2897.946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或以上;

3.2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证书。并同时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资质证书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4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5 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情况,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2年1月至今)须具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及以上的医院智能化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证明文件;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5年6_月_4 日至 2015 年 6 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至_11 时,下午_14 时至 16_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到四平市政务大厅一楼A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三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5年7月2日_9时 00 分,地点为四平市市政府政务大厅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伍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平市中心人民医院

地 址:四平市中心人民医院院内

邮 编:1360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9*****35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邮 编:136000

联系人:李工

电话:186*****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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