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机招标公告
血液透析机招标公告
沾益县人民医院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血液透析机”的公示
沾益县人民医院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血液透析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申请理由:血液透析机5台;
(1)血液透析机是高风险生命支持设备,对稳定性、精确性要求较高,其治疗效果、安全性、稳定性、质量可靠性等对保证患者生命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进口血液透析机技术成熟、性能稳定、故障率低,且售后服务较完善。
2.专家论证意见:我单位于2015年4月21日组织专家论证;法律专家判定血液透析机不属于国家限制进口和禁止进口的产品。技术专家针对采购单位申请理由,结合采购需求,按照进口产品与国内同类产品的技术指标和性能描述、进口产品与国内同类产品的技术指标和性能的优劣对比等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论证,结论如下:
拟采购产品不属于国家限制进口和禁止进口的产品。血液透析机是生命支持治疗的高风险医疗设备,对机器的控制精度、稳定性、安全可靠性以及维修便捷及时性都有较高的要求。国产的同类产品在控制精确度、稳定性、安全可靠性及故障发生率等方面与进口产品相比均有较大差距,不能满足采购人的医疗业务需求。为提高医院的医疗水平、降低医疗风险,专家组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3.论证专家组名单:
专家姓名
专家单位
文化程度
职称
连希艳
昆明医科大第二附属医院
本科
主任医师
赵正元
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
大学
高工
余军
昆明同仁医院
大学
副主任医师
布建生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大学
工程师
皮兴均
云南省晨昀律师事务所
本科
律师
4.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行业主管部门沾益县卫生局于2015年4月27日出具意见,同意专家组意见。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另外,请异议方将书面异议函送一份至沾益县财政局备查。
(采购单位)地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县环城东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沾益县人民医院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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