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披露问题整改情况的社会公开稿
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披露问题整改情况的社会公开稿
温州设计集团对2022年度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温审企调报〔2022〕106号-10)披露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全面落实整改,根据审计工作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资产效益方面的问题
(一)对外投资效益不佳。截至2021年末,设计集团参股企业共4家(含历史转让或核销企业,剔除参股各家银行股权),其中未反映亏损但从未分红企业合计2家。此外,审计抽查发现,设计集团2项对外投资事项长期未开展投资后评价工作。
整改情况:
1.我集团下属企业温州市建筑质监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简称建科所)投资1000万元(已实缴500万元),参股(10%)温州市资源化利用科技有限公司;我集团下属企业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限公司(简称勘测院)投资750万元(已实缴225万元),参股(15%)温州城市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于今年6月更名为温州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简称大数据公司)。此2项对外投资事项均于2021年出资,当前处于建设拓展期,以投入为主,未实现经营盈利和分红。下一步,我们要不断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跟踪,加强投后监督管理,同时发挥好派驻管理人员的作用,协助大股东做好经营管理,尽早取得投资效益。
2.集团本级投资2300万元,参股(5%)浙江瓯越交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占34%),于2021年11月对该项目进行后评价,见《浙江瓯越交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项目编号:21-GY-ZX054)。根据综合评价结论,该项目成功度综合得分7.5分,评定等级为B-基本成功。因此集团拟不再对该项目进行投资后评价,后续将按照评价报告建议,加强对项目跟踪和管理。
3.我集团下属企业温州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于2021年被工业院吸收合并),参股(8%)温州市中石化吴桥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此为我集团组建前的股权投资项目,一直以来投资收益良好。针对审计提出“未开展投资后评价工作”这一问题,工业院于今年9月份编制了《参与温州市中石化吴桥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主要针对股权投资过程、投资效果、可持续性等方面开展综合评价。报告显示该股权投资项目收益能力很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存在潜亏事项。审计调查发现,设计集团对潜亏事项长期未确认或未足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恒大房产公司设计业务,存在已收商票逾期未能兑付。
整改情况:我集团自2018年至2021年期间承接的恒大房产公司(以下简称恒大)的勘察设计业务。2021年3月底的商业承兑汇票被银行提示拒付,集团第一时间与恒大工作人员联系,协商解决方案。同年5月11日、6月10日的两笔汇票到期后仍被拒绝支付。随即集团委托法律顾问向恒大发送《律师函》,同步梳理并调查恒大的运营情况准备起诉。
2021年下半年,根据集团法律顾问出具的《诉讼风险告知书》,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和党委会三次审议起诉恒大的方案,最终确定委托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处理。同时,集团向市住建委和苍南、瑞安、龙港等住建部门提交相关报告,寻求主管部门支持。2022年全面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已对该部分潜亏事项足额计提减值准备。
从目前恒大公开的信息显示,其资不抵债的风险极大,且勘察设计费用并不享有优先受偿权,采用诉讼方式最终获得的清偿比例不高。因此,本着集团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及时关注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举措,采取分阶段提起诉讼,同步积极配合新投资人盘活个别项目,争取收回应收未收款项,减少集团损失。
二、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个别低效银行账户长期未清理。设计集团1个银行账户(外币账户)存款月均余额及2年累计支出额同时低于1万元,未及时整合清理。
整改情况:此银行外币账户已于2022年7月20日办理销户手续。
(二)部分应收款项未在财务账面反映。审计调查发现,设计集团部分当期或以往应收款项未按权责发生制在财务账面反映。
整改情况:我集团部分款项虽已到合同收款节点,但因阶段工作成果未经业主完全认同尚需修改、合同尚未完全执行、未结算等原因,暂时未开票入账。本着“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的原则,以上应收款项已经严格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全额入账管理。
(三)往来款挂账长期未进行清理。截止2021年末,往来款挂账长期未进行清理,包含应收账款及未结算的预付款项。
整改情况:截止今年9月,2021年末发生的应收账款回收率达到了50.85%,预付款项已全部结算。我集团日益重视应收款项的管理,日常管理中,市场经营中心和计划财务部各设专人专岗负责,结合项目进度、合同约定、OA系统和相关审批流程进行控制管理,全面梳理,定期核对,落实责任人及时催收,积极与法律顾问、中介咨询机构进行沟通,并将应收款项到账率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另对《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切实规范集团应收款项管理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后续我集团将继续加强应收款项管理,提高回收成效。
三、不动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不动产未办理权属证书和登记入账。截至2021年末,因基础资料缺失、政策法规变更、产权无法分割等原因,设计集团未办理权属证书房产计3处,面积约90.45平方米。此外根据设计集团自查统计,截至2021年末因历史价值不清、权属界定不明、资产划转不及时等原因造成未入账房产3处,面积5129.7平方米。
整改情况:截至2021年末,未办理权属证书房产计3处,面积约90.45平方米,其中:
(1)温州市车站大道金鳞花苑2幢101室已于2022年4月24日办理产权登记;
(2)温州市垟儿路86号的店面、温州市黎明新村1幢103室,由于历史原因无法确权且无法办理权属证书,故无法登记入账。
(3)温州市飞霞南路890号,其土地性质属于政府机关用地,故无法办理权属证书和登记入账。
(二)部分不动产闲置未利用。根据国企提供资料统计,截至2021年末,集团仍有4处房产闲置未利用。
整改情况:截至2021年末,闲置未利用4处房产,其中:
(1)1处位于龙湾区蒲州街道机场大道5477号国大广场402室,已于今年4月公开拍卖转让;
(2)鹿城区矮凳桥228号10幢804、805室,于今年2月和8月两次发布招租公告,均无人应租,10月份根据市场情况降价10%重新进行招租;
(3)龙湾区瑶溪街道南洋大道1121号房产,剩余房产面积717.63平方米将继续推进对外招租工作。
集团于今年8月出台《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房产土地租赁管理办法》,切实规范集团所属国有企业房产土地租赁行为。
我集团将以本次审计报告披露问题的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推动集团规范运行再上新台阶。
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