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宿迁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2022年宿迁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66号)和年初工作部署,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于近期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宿迁市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双随机”抽查工作,共对3家企业的6个造价咨询项目进行了随机检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随机抽取了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江苏富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六个国有项目的咨询成果档案。所检项目包括土建、安装、市政等专业,为招标控制价编制和结算审计成果文件。
从检查结果来看,多数受检企业能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章、规范、标准、规程,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符合或基本符合要求,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受检企业均设置专用档案室和专职管理人员,档案管理制度齐全。承接咨询业务签订的合同基本采用了江苏省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多数合同内容基本完整;咨询成果能按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的要求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咨询成果文件格式、内容、深度基本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操作程序规范,依据运用适当,计价程序和取费标准大都准确,均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多数500万以上项目能提供《咨询效果评价意见表》。
二、存在问题
1.部分档案封面及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咨询业务类别”为“工程结算审计”,说法不准确,应为工程结算审核。
2.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扉页中,法定代表人既未签字,也未盖章;技术负责人未盖一级注册造价师印章,也未签字;项目负责人、专业咨询人未盖注册造价师印章,也未签字。
3.审核报告中工程概况不详细,如工程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无法识别地址的具体位置,结构层高“框架”,看不出层数与层高,且合同中未说明;审核报告中日期不规范,应采用阿拉伯数字形式,报告“抄送”未写明抄送单位。
4.部分工程审核报告中对于扣税金调整的具体调整办法未作说明,工程结算审核书中也未能看到调整过程;提供的电子档材料未见已付款发票;税金扣减依据不足。
5.部分工程结算审核书和审核定单时间顺序存在错误,如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靳桥收费站办公区及室外场地改造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档案资料中,依据性材料中建设单位的“情况说明”时间为2021年3月9日,工程结算审核定单的时间最早为2021年3月1日,工程结算审核书的时间为2021年3月11日,应先有结算审核书,后有审核定单,时间顺序不对。
6.部分项目无设计图纸,无竣工图,审核单位注明“工程量根据现场实体计算”,档案中未见现场实体的测量数据资料。
7.部分工程审核报告及审核定单中均注明“结算中的施工用水电费已扣除”,工程结算审核书中未有扣除水电费和清单项。
8.部分工程税金调整计算错误。
9.部分结算工程分部分项中部分清单未执行投标单价,如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靳桥收费站办公区及室外场地改造项目工程,清单38项投标单价为58.59元/m2,结算单价为58.67元/m2;清单70项投标单价为199.31元/m2,结算单价为199.4元/m2;清单71项投标单价为259.17元/m2,结算单价为259.29元/m2。
10.合同外及签证部分重新组价应新建单位工程,按编制招标控制价相同的标准计算新增项目的预算价,以预算价下浮后确定新增项目的结算价,下浮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不应与原投标清单合并在一个单位工程内,将合同内投标单价也下浮。
11.部分工程归档资料缺工程量计算底稿、缺少钢筋算量底稿。
12.部分工程报审资料未提供招标控制价明细,结算清单量较招标工程量变化超出15%部分单价未调整;材料价差未按合同约定调整。
13.部分工程存在未按定额规定予以计价现象且类似问题较多。如宿豫区便民疏导区工程。平整场地工程量小于4000m2,未按定额约定机械含量乘1.18系数;挖土部分所有挖土子目计算了1千米内运,土方回填时未计土方运输;墙面抹灰部分,图纸设计为砼砌块,墙面内、外墙抹灰均套用砖墙抹灰子目;墙面抹灰部分单独套用界面剂定额子目后,未扣除相应子目中素水泥浆人工及材料费用;图纸设计6米道路结构层为18厘米水稳+18厘米C30砼面层,现审计按20厘米水稳+20厘米C35砼面层,且无任何签证变更资料。
14.部分工程分项工程管理费、利润和人工费单价计取错误。土建主体及内装由同一个施工单位施工,现墙地面装饰部分分项工程均按装饰工程计取相应管理费、利润和人工单价。
15.部分工程签证工程中土方签证未按大型土石方计取相应费用。土方工程超过5000m3,已单独分列大型土石方工程,但签证资料中的余土外运签证项,未按大型土石方计取相应费用,均按建筑工程计取相应费用。
16.部分工程未按签证资料予以审计计价。如宿豫区便民疏导区工程,签证内容为40.32m3石子垫层,现审计按40.32m3砼垫层予以计算;签证内容为6小时机械使用时间,现审计按8小时机械使用时间予以计算;签证内容为7.5小时机械使用时间,现审计按8小时机械使用时间予以计算;签证内容为7小时机械使用时间,现审计按8小时机械使用时间予以计算。
17.部分结算工程审计时存在依据性资料不足和缺失等问题。如宿豫区便民疏导区工程,污水管签证资料未提及具体垫层做法,现审计按垫层层计算,无依据;北大门道路工程签证资料未提及具体结构做法,现审计计价无依据;土建工程中计取了签证编号为06、10、11、18、19、21、29、41及55的相应费用,但审计资料中缺失这些依据性资料;缺少安装工程签证依据性资料。
18.部分工程类别取费错误,如大型土石方工程取建筑二类,此项错误造成建设单位损失较多。
19.部分工程清单描述缺失或有误。如洋河新区徐淮路公路段、仓集镇区段改造工程,模板超过的项目特征未描述,有梁板项目特征未描述板厚度;地上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未区分有水和无水,混凝土标号与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建筑物层高超过3.6米,缺少浇捣脚手架清单项,清单特征中的铸铁防盗井盖规格未描述,定额中井盖规格及材料价与清单描述不一致。
20.部分工程定额套用有误。如洋河新区徐淮路公路段、仓集镇区段改造工程,砂浆与项目特征中描述不一致,定额错误套用砂浆面层,应套找平层;室内地坪套用有误,室内地坪不应有素土夯实、碎石垫层、混凝土垫层,此部分位于地下室顶板上,地下室顶板标高为-0.05米;防水定额套用有误;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是混合砂浆,定额套用水泥砂浆。
21.部分工程没有咨询效果评价表,备考表内容空白或过于简单。
三、处理意见
在本次专项检查中:
江苏富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编制的结算文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工程类别取费错误,造成严重后果。对江苏富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予以通报。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整改到位。各被查单位要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严格落实各项计价规定,各单位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学习,提高本单位从业人员执业水平,积极拓展业务,促进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技术素质。各企业要组织从业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定期召开业务学习会,通过业务座谈会、技术复杂项目会审、专题学习等形式开展业务学习交流,取长补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3.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各企业要进一步把档案管理摆在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积极学习和借鉴先进企业的经验和做法,严格按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的要求存档,配备专职档案员和专门的档案室,切实抓好质量三级控制,建立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从根本上改进和提高咨询企业内部管理水平。
4.及时上报网上咨询项目。各造价咨询成果网上备案数少于台帐数的咨询企业要认真做好网上项目的上报工作,并及时补报到位;高度重视项目填报质量。各咨询企业领导应高度重视、关心咨询项目网上填报工作。不定期抽查本单位网上填报质量,确保本单位网上项目登记及时、准确、完整。
特此通报。
宿迁市建设???
抄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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