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招标公告
液氨招标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华电力台山、惠州电厂液氨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国华电力台山、惠州电厂液氨集中采购
2、招标编号:CSIE********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范围:国华台山、惠州电厂脱硝运行所需的液氨。
本项目分两个包:(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按标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第一包:台山电厂脱硝运行所需的液氨
第二包:惠州电厂脱硝运行所需的液氨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评标时,每个标段独立评标,投标人某一标段废标不会影响其在其他标段的评标。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货物名称、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交货地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中具体使用方的使用现场指定位置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5、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5.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200万元;
5.3、投标人具有近2年(2013年至今)电厂液氨销售业绩;
5.4、投标人必须具有液氨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液氨或氨),取得国家专营专控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包括危险化学品(液氨)经营许可证;
5.5、投标人应具有液氨的运输能力(自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或与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供签订的运输合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5辆及以上(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同原件及车辆允许运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6、投标人应能为本次招标的国华电厂配备固定的液氨运输车辆及人员,送货人员应接受电厂安全操作相关培训并遵守电厂相关操作规程;
5.7、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设备;
5.8、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液氨储存和周转能力;
投标人在近2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10、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5.1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5.12、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6、招标文件售价:第一标段人民币800元/套,第二售段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7、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11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8、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没有注册或注册后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原件等)到指定位置完成原件审核,否则将无法购买到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相关招投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注册联系电话:***-********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各一套:
营业执照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或相关合同证明文件(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同及车辆允许运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近两年(2012年至今)完成的同类业绩证明(供货合同);
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装订成一套以供核验,对不具备资格条件的厂商一律拒绝发售招标文件。
(如未完成复审以上均为原件,同时递交上述全部证件及各种资料复印件一套;如完成复审,以上文件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只需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投标人可在网上进行购标:
①已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607室完成原件复审的注册会员;
②单位具有企业网银,且开通企业网银的银行可在神华招标网站支付(银行名称详见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第一项)
③上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并压缩打包上传。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到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售标地点进行现场购标。
网上购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中第一项,标书款必须用报名单位的基本账户使用企业网银在神华招标网的支付系统进行支付,暂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直接电汇的支付方式。如不满足网上购标要求的进行网上报名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等后果投标人需自行承担。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6月2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市雍景台酒店二层多功能厅(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2号)
本公告在、中国经济导报和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各投标人派法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现场踏勘:本项目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踏勘。
招标人: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力源里3号国华电力C座
联系人部门:国华物流管理中心采购部
联系人:陈庆伟、刘翔宇
联系电话:***-********
E-mail:061214@ghepc.com
传真:***-********
邮政编码:10002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1室
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人:赵堃刘海涛
电话:***-********、1386
传真:***-********
邮 箱:zhaokun2327@163.com(如座机无人接听,可邮箱留言)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如有任何澄清问题,请用正式提问文件盖章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的邮箱,邮箱地址为:zhaokun2327@163.com,同时提供可编辑word版。
招标货物一览表
以下信息中,凡是标注*的内容,不满足即导致废标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厂内储存条件
计划年需求量[吨]
(暂估量)
地理位置
交货期
其他要求【*】
1
第一包
台山电厂脱硝运行半年度所需的液氨
液氨
台山:浓度≥99.8%;
残留物含量:≤0.2%
沸点(℃):-33.4;
1%水溶液PH值:11.7
台山电厂:
2*70m3+2*105m3+2*90m3
总计:4000吨
台山4000吨
台山:
台山市赤溪镇铜鼓村
1天
台山电厂需要供货商提交5万元押金,直至合同终止。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范围内设置液氨储存仓库,日常储量不少于200吨,以确保满足电厂连续供应需求。
2
第二包
惠州电厂脱硝运行半年度所需的液氨
液氨
惠州:浓度≥99.8%;残留物含量:≤0.2%
沸点(℃):-33.4;
1%水溶液PH值:11.7
惠州电厂:
2*85m3
总计:500吨
惠州500吨
惠州: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区石化大道中滨海十二路8号
按现场实际需求
惠州电厂需要交纳3万元的安健环风险保证金(合同到期后90天内无息退还)
其他说明:1、乙方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货,车辆不允许超载,并保证在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正常供货。
2、其他内容详见技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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