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花水电站、格里桥电站起重设备检修招标公告
大花水电站、格里桥电站起重设备检修招标公告
现根据电站生产安全的需要,遵循《招标投标法》,贵州乌江清水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对大花水电站、格里桥电站起重设备检修工作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大花水水电站位于贵州省开阳县与福泉县交界的清水河干流上,支流独木河与清水河汇合口以下约2.6km处,是清水河干流水电梯级规划中的第三个梯级,电站装机容量为200MW(2×100MW),年设计发电量7.29亿kW·h。电站已于2007年11月投产发电。 格里桥水电站位于贵州省开阳县与翁安县交界处,工程以发电为主。枢纽布置由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身溢流表孔、左岸引水系统和地面厂房组成;电站装机容量为150MW(2×75MW),年设计发电量5.08亿kW·h。电站已于2010年3月投产发电。 根据相关规范,闸门及启闭机五年需进行大修,大花水电站起启闭机于2007年投入运行,格里桥电站启闭机于2009年底投入运行,均已达到大修年限,为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需对上述两电站的启闭机设备、桥式起重设备等进行检修。 本项目主要工作如下:大花水电站、格里桥电站闸门、检修门启闭机、桥式起重机的检修、缺陷处理以及部分设备的防腐处理等。 二、招标目的:按相关规范要求对达到大修年限的起重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三、招标范围: 按相关规范及技术协议规定对大花水电站、格里桥电站闸门、检修门启闭机、桥式起重机进行检修和缺陷处理以及部分设备的防腐处理。 四、投标人的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资质的企业法人,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起重设备维修A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4)具有近5年内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5)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6)投标人应具有安全资质证书; (7)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不准参加投标; (9)人员安排必须满足本标内工程项目的要求,其中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具有大型起重设备技术管理等经验; (10)只有符合招标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06月10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六、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计划部办公室(1501室)。 七、报名要求:报名单位需将下列资料:1、投标申请书;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资格证书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6、在近年从事类似项目的经历和经验及目前已签约承担的类似项目合同的有关情况(提供典型合同复印件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传送至指定邮箱或以传真方式递送至计划部。 八、迟到的报名申请书将被拒绝(以申请书送达招标人的具体时间为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另外,投标人在报名前必须加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网供应商网络,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招标人:贵州乌江清水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16楼 邮政编码:550002 联系人:瞿韧电话:****-********手机:139*****913 传真:****-********邮箱:********0@qq.com 2015年06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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