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牙片系统招标公告

数字化牙片系统招标公告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数字化牙片系统询价采购文件

SZCJ2015-WJ-X-00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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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区牙病防治所之委托,就该单位需要采购的如下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说明:

1、采购内容:数字化牙片系统1套(具体见采购设备要求)

2、采购预算:130000元

二、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三、采购设备要求

数字化牙片系统 数量:1套

(一)牙片机要求:

1、采用高频直流发生器

2、球管电压:60kV-70kV之间

3、焦点:≤0.7 mm

4、总滤过:2 mm Al

5、曝光时间0.02-3.2 秒之间

6、可直接选择成人或儿童模式

7、可直接选择胶片或数字模式

8、支撑臂稳定,易于定位

9、有遥控装置及远程曝光控制

10、符合人体解剖学的多种预设程序,实现智能化曝光控制

11、使用方便,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手动对曝光设置值进行调整

12、可以根据实践要求,对常用的曝光参数设定值进行程序预设并储存

13、有曝光剂量显示

(二)影像板扫描仪要求:

1、与牙片机必须兼容、配套(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同品牌优先)

2、扫描技术采用CR技术

3、最高分辨率≥ 14LP/mm

4、扫描时间≤8秒以内

5、像素尺寸:35μm和64μm可选

6、配置多种规格IP板及保护套≥10片

7、配置工作站1套,打印机1台

8、中文网络版图像解读软件,端口开放,连接多台医生工作站

9、软件功能:多样的图像处理工具,包括缩放、移动、亮度和对比调节、图像转换、强化边缘和定义尺寸等,具备网络、打印、归档等功能。

四、质量、技术及售后服务要求:

1、满足上述详细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并适于使用。

2、质量保证:报价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正品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及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清单中(如涉及)的相应要求。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所有报价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配件,辅料,替换装以及软件(如有)调试等),各项技术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准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设备安装后,医院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培训及免费质保、售后服务要求:

4.1成交供应商免费对采购单位相关技术人员现场进行关于设备的基本原理、安装、调试、使用操作、维修和日常养护等知识的培训,保证操作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4.2保修:整机免费保修≥1年,终身维修,在江苏省内有专业的售后服务部及专业工程师,接到报修后在24小时内能到达现场处理。

5、交货要求:

5.1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把货物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5.2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的指定装卸位置。

6、验收

6.1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货物的标准、本次所提供产品的规格、技术条件及成交单位承诺的其它指标。

6.2验收期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后7天内。

7、供货时,随产品还应当包括下列材料:产品质量保证书及随产品附带的所有有关资料(如中文用户操作手册、产品合格证和维修手册等)。

五、询价响应方式等:

(一)询价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询价响应报价文件组成:

(1)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询价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用于执行《吴江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

(3)合格的投标产品代理商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非生产厂家需提供);

(4)响应单位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5)投标设备的详细配置清单及配件、消耗品清单(格式见附件);

(6)响应单位缴纳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7)投标设备技术对照表(格式见附件);投标产品原厂样本(彩页)或原厂盖章的技术参数;

(8)询价响应函(见附件);

(9)售中、售后服务承诺书【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不得低于招标要求,否则为无效响应),并标明免费保修期后的具体维修维护事宜及维修维护的各项人工及材料费用,以及响应单位质保及售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0)响应报价表格式

响应报价表

采购编号:

响应单位名称(盖章)

采购内容:

品名

品牌、规格、型号(需方要求)

参数(注明是否有偏离)

数量/单位

单价

总价

交货期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11)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资质文件等。

注:以上(1)-(10)资料如不能如实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须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公章不包括投标专用章等业务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询价采购编号、询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二)询价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文件需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书面资料,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五)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为:2015年6月11日13:00-13:30(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中心-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三楼开标室-详见项目开标室门口屏幕)。

2、开标时间为:2015年6月11日13:30。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必须是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且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核查,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和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或过时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一律为无效投标。

六、报价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三项单独制作《响应报价表》。本次报出的价格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所报内容包括标的物全部设备的供货、配件、运输、管理、维护、人工、机械、培训、检测、检验、保险、劳保、利润、税金、现场安装(包括安装过程中损坏的修补)、调试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售后服务等各项应有费用。

2、响应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3、供方须按成交金额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1)一次性以现金方式;

(2)一次性转入招标代理机构如下账户:

账 户 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 号:****************2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单位名称、标号、金额。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待全部货物到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供方向采购单位提供下列A、B、C单据后,由采购单位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剩余款项待项目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付清。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正式的发票(符合采购单位对于发票抬头、项目、金额、备注等的要求)。

C、由甲乙双方(即采购方和供货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2、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

八、询价响应保证金的交纳与退回:

1、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交纳截止时间:2015年6月11日9:00(北京时间)前须到达指定帐号(账 户 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 号:****************2)或者以有效汇票、本票形式带至开标现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注:汇款单上应注明询价响应单位名称、采购编号、金额,保证金必须以询价响应单位名义进行办理,否则响应无效。

2、未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且收到单位退款账户信息后退还,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且收到单位退款账户信息后退还。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6)成交供应商在询价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评审办法:

1、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若满足上述原则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评审小组在这几家供应商中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3、如投标人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则按以下比例增加其评审价格,增加比例: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供应商报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

十、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十一、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及合同生效:

(一)违约责任:

1、如供方延期交货,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供方应向需方就延期交货支付违约金,具体按总价款每日0.04%支付,另外,若供方延期交货超过二周需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需方延期付款时(有正当拒付理由者除外)应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按逾期总额每日0.04%的标准计算。

(二)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三)合同生效:

1、合同经招标代理机构加盖骑缝章,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并在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局公立医院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生效。

2、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法》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经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可向采购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谈判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备存。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局公立医院管理办公室及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十二、其他

1、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成交供应商负全责并承担一切后果。

2、响应单位在询价响应文件中必须对所有采购产品的技术、服务做出应答,如果有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且如成交后发现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则视为虚假响应,按虚假响应处理)。

3、本次采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一个响应单位来参加询价,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有二家或二家以上的供应商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取报价低的供应商进入询价。

4、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材料为准。

6、本采购信息在《城市商报》、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等政府采购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同时刊登,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询价响应单位注意。

7、本次采购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8、如响应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扣分。

9、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免除且乙方承担由于甲方在其本国使用该产品所需的产品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甲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十三、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 邮编:215002

联系人:蒋艳红联系电话:****-********

2、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牙病防治所

联系人:戴春妹 联系电话:0512- ********

4、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6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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