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装及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电梯安装及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民和县人民医院电梯采购安装及医院污水处理设备
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和县人民医院电梯采购安装及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己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民法改【2014】20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民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专项资金及县级自筹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一标段:17部电梯采购及安装,
二标段:医院污水设备采购及安装,其中污水处理工程建筑面积为400平方米。(具体设备的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2.2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供货的生产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3.2本次供货的代理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及拟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产品代理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提供货物生产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3.3医院污水设备采购及安装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若是生产商提供主要设备的生产许可证明资料,若是代理商提供主要设备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项目的供货能力;
(3)、投标人采用的消毒剂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布的国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青海省业绩考核手册等省外企业进青备案手续等原件、复印件在青海兴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审核报名(原件退回,复印件存留在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民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 址:民和县川垣新区
邮 编:8108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80*****010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兴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民和县住建局二楼
邮 编:8108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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