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同灌河流域等)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同灌河流域等)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阳山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同灌河流域等)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 粤水规计〔2015〕8号
批复单位 广东省水利厅
招标人 阳山县水利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公告内容 1. 项目概况
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阳山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同灌河流域等)主要工程范围包括:同灌河治理工程,扶村河治理工程。具体工程范围以批复的实施方案为准。

2. 招标条件及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阳山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同灌河流域等)已列入《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并已经粤水规计〔2015〕8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水利建设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阳山县水利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包括工程地质勘察(含测量)、初步设计(包括报告、概算、附图)、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相应的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和质保期维护等。其中工程监理、征地、移民等不在总承包范围之内。具体建设范围以初设批复为准。

项目分年度实施,2015年度项目初步设计完成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日历天,下同),2016和2017年度项目初步设计完成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前。各年度项目施工必须在2016年底前完成,2017年4月15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勘察设计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已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

3、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4、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6、已在广东省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7、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手续。

(二)施工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已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4、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施工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6、法定代表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

7、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8、已在广东省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9、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手续。

(三)其他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总承包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总承包项目经理、总承包技术负责人、设计及施工负责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出具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由不多于2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且须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方;

(二)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三)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四)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11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为联合体报名的则由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持如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一)联合体协议书(按附件格式)原件(如需要);

(二)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的证明(含网页截图)。

(三)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5、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复印件;

6、投标人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的证明(含网页截图)。

(四)其他资料

1、总承包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复印件;

2、总承包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提供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单独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gzzb.gd.cn可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0元,售后不退。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阳山县水利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9*****611
电话:***-********


传真:***-********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和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牵头方,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的主办和协调工作,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则:

a.联合体各方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发包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c.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分工如下: 。

d.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上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5、投标工作和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分摊。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送发包人一份,投标报名时提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发布人 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06-0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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