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递铺街道“五水共治”零星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递铺街道“五水共治”零星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递铺街道“五水共治”零星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递铺街道“五水共治”零星工程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CS2022-085

项目名称:递铺街道“五水共治”零星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包括递铺街道管辖范围内的雨污混流口应急整治,零星截污纳管,零星市政管网开挖修复、管网疏通检测、零星水体整治、防洪排涝工程、农村污水设施维修(终端、管网)等零星项目,单个项目工程结算造价10万以内,其余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1、本项目预算340.00万元,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2、本项目投标以折扣率进行报价(折扣率不得大于100%,否则响应无效)
3、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期限:1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合同期满(或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成交金额,以先到者为准),合同终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2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递交,以及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参加磋商。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2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递交,以及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参加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4.其他事项:1)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及联系人: 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 程国嫒 0572-*******,同时将质疑函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 2)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发布媒介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anji.gov.cn/ 5)采购代理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6)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浙江省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安吉财政“政采贷”办理指引》。网址:http://www.anji.gov.cn/art/2021/10/28/art_**********_*******.html。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吉县人民政府递铺街道办事处

地 址:递铺街道枫岭路26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柴欣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柴欣

质疑联系方式:0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宋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程国嫒

质疑联系方式:057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安吉县财政局

地 址:/

传真:/

联系人 :李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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