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政道路维护工程施工单位选聘公告
2023年市政道路维护工程施工单位选聘公告
2023年市政道路维护工程施工单位选聘公告
本工程为 2023年市政道路维护工程,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府〔2018〕7号)、《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东府〔2018〕32号)的规定,因该项目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现依法对本工程的施工单位进行公开选聘。
一、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本工程主要位于东方市:市区道路及小街小巷。施工内容为:对破损人行道及道路等市政设施进行维护修复、巡察等;施工周期:1年;质量要求:须满足国家现行市政施工相关规范及甲方要求,并通过工程验收;
工程控制价:市政道路设施的维护与故障应急处理等工作具有无法预计工程量且修复要求时效性的特点,因此无法先做出预算明细再进行抢修,故本项目按实际抢修工程量汇总,由中标单位申报,业主以及业主委托的监理单位现场核实确认,确认工程量按照海南省定额站颁布的《海南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7)、海南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定额(2014)等定额进行计价纳入施工全过程造价服务及结算审核。
报名单位按下浮率进行报价(需注明报价下浮率),最终费用以全过程造价服务及结算审核并按报价下浮率下浮后为准。
二、资格要求
本次公开选聘要求应聘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叁级或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注册执业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市政工程),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于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上午08:30—11:30及下午15:00—18:00)到东方市市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报名点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下午18:00,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活动。
四、选聘方式及时间地点
各报名单位由委派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现场技术人员证书及密封的报价函(格式自拟、胶装成册)到现场参加选聘(以上所需材料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选聘时间由我单位另行通知。
评选工作由选聘人邀请东方市政务服务中心评标专家库中3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名参加选聘的所有单位按选聘公告公布的各项资格要求及有关法规进行资格审查,并统一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报价浮动为0- -20%),超5家(含5家)以上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对其报价去掉最高值及最低值,选出一名报价接近所拆封报价平均值的单位作为本次选聘推选的施工单位,并在东方市政府网公示选定结果,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六、选聘人
东方市市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
联系人:陈启达 联系电话:********
东方市市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 |
标签: 市政道路 护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