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政道路维护工程等五个项目监理单位选聘公告
2023年市政道路维护工程等五个项目监理单位选聘公告
2023年市政道路维护工程等五个项目监理单位选聘公告
我中心拟对2023年市政道路维护工程、2023年排水管道清淤工程、2023年井盖修复工程、2023年路灯高压10KV配电设备设施定期维护工程、2023年市区亮化维护工程开展监理工作,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府〔2018〕7号)、《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东府〔2018〕32号)的规定,因该项目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现依法对本工程的监理单位进行公开选聘,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2023年市政道路维护工程、2023年排水管道清淤工程、2023年井盖修复工程、2023年路灯高压10KV配电设备设施定期维护工程、2023年市区亮化维护工程
2、项目建设地点:东方市八所镇城区
3、开展工作内容:日常维护市区道路破损路面、管道清淤、井盖修复、亮化维修、高压变压器维护。
二、报价及结算方式
监理控制服务费按报价下浮率。最终的监理服务费为:报名单位按下浮率进行报价(需注明报价下浮率),监理费最终造价以工程结算评审并按报价下浮率下浮后为准。。
三、报名资质及人员配备要求
1、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拟派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工程师1员,现场监理员1名,其中现场监理员不得参与拟派项目以外项目的监理任务。
四、报名文件、截止日期
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于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上午08:30—11:30及下午15:00—18:00)到东方市市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报名点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下午18:00,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活动。
五、服务单位确定方式
各报名单位由委派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现场技术人员证书及密封的报价函(格式自拟、胶装成册)到现场参加选聘(以上所需材料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选聘时间由我单位另行通知。
评选工作由选聘人邀请东方市政务服务中心评标专家库中3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名参加选聘的所有单位按选聘公告公布的各项资格要求及有关法规进行资格审查,并统一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报价浮动为20- -40%),超5家(含5家)以上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对其报价去掉最高值及最低值,选出一名报价接近所拆封报价平均值的单位作为本次选聘推选的施工单位,并在东方市政府网公示选定结果,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六、选聘人
东方市市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 陈启达0898--********
东方市市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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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政道路维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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