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灯塔市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灯塔市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时间发布:2022-08-04 16:03阅读次数: 次信息来源:灯塔市字体:[]【打印文章】

2022年灯塔市被确定为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为落实《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辽宁省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巩固我市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工作成果。按照《灯塔市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地标产品“灯塔大米”水稻生产示范区域内(佟二堡镇、柳条寨镇、古城街道、张台子镇、大河南镇)建设微生物菌剂示范区5万亩,三新肥料示范区2万亩,同时在柳河子镇、柳条寨镇、古城街道、西马峰镇建设果蔬三新肥料示范区1万亩。为保证项目建设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对核心示范区的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同时带动整村农户共同实施。

一、遴选主体

自愿参加灯塔市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组织,能够配合项目组织实施,确保完成项目绩效指标。由一家或多家联合申报,并由镇、街道农业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面积确认、现场考察,择优推荐,汇总后及时向灯塔市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报送。

二、申报条件

1.示范地点要求:水田示范区面积不低于1000亩;果蔬示范区面积不低于100亩。申报地点要交通便利,方便出入,视野开阔、示范带动效果好、沟渠路等基础配套设施完善。

2.专业化服务要求:有(或合作)配套专业化服务组织,且专业化服务组织运行良好。

3、产业融合要求:推进订单种植和产销衔接,积极申报绿色、有机等农产品认证,打造自有品牌,拓展综合种养、农业观光、农事体验等多种功能,提升产业融合水平。

三、遴选程序

1、报名时间:8月5日--8月18日。

2、报名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灯塔市农业农村服务中心423室报名。电话:******* 联系人:姜志强 ***********

3、审核方式:灯塔市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及实施地点进行审核,结合项目建设要求,确定实施主体。

灯塔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4日

2022年灯塔市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示范区申报表

申报日期: 2022 年 月 日

申报对象

基本情况

申报对象全称

(盖章)

申报对象联系人


申报对象联系人电话


示范区

基本情况

水田面积(亩)


果树面积(亩)


蔬菜面积(亩)


本单位对以上申报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所在镇、街道

农业部门意见

(盖章)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化肥减量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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