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民医院衡阳县第三人民医院设备更新改造使用财政贴息贷款项目(第二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第三人民医院衡阳县第三人民医院设备更新改造使用财政贴息贷款项目(第二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第三人民医院衡阳县第三人民医院设备更新改造使用财政贴息贷款项目(第二组)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12月12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HYX[2022]A1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县第三人民医院设备更新改造使用财政贴息贷款项目(第二组)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9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包2:1.5T磁共振成像系统,现已补充修改采购需求上传至答疑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下载答疑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有遗漏,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原招标文件中包3:纤维胆道镜、碎石机、输尿管软镜,现已补充修改采购需求上传至答疑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下载答疑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有遗漏,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原招标文件中包4:麻醉机、心电图机,现已补充修改采购需求上传至答疑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下载答疑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有遗漏,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原招标文件中包5:信息改造项目中技术部分中“软件系统采用一体化平台设计,包含:HIS、LIS、PACS、体检、电子病历、CRM、成本核算、绩效考核、区域信息化、医管局系统等,8项以上得8分,5项以下得4分。”现更正为“软件系统采用一体化平台设计,包含:HIS、LIS、PACS、体检、电子病历、CRM、成本核算、绩效考核、区域信息化、医管局系统等,5项及以上得8分,5项以下得4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刘俏
电话:185*****868
2、采购人
名称: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衡阳市洪市镇洪山北路
联系人:王志君
邮编:******
电话:0734-*******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雁政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57,59号华亿玉锦名城J栋207
联系人: 刘俏、陆琼
邮编:******
电话:0734-*******185*****678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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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更新改造 财政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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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政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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